第352章 妈宝男(1/2)

(上一篇太难了,章章卡审核,最多的时候满篇飘红,147处待修改。我尽力了,只能写到这种程度了。

咱们这一篇主打一个家长里短,爱恨情仇。四个兄弟姐妹是我知道的八卦凑一起的。有适量改编。主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家里兄弟姐妹四个,原主是老二。大姐叫林秋,底下还有一对龙凤胎弟妹——弟弟林乐澄,妹妹林乐悠。

早些年家里条件不好,原主和大姐没少吃苦。父母在外打拼,两个孩子基本上是爷爷奶奶带大的,自然和爸妈不亲近。

等原主爸妈在城里攒下点钱,站稳脚跟,回头一看,才发现两个孩子和自己生疏得厉害。

两人心里不是滋味,一合计,决定再生一个。

这回,他们要亲自把孩子带大,养一个和自己贴心的。

谁知运气不错,竟生了一对寓意吉祥的双胞胎。

那时夫妻俩时间、精力、钱都有了,对两个孩子极尽宠爱。

原主和林秋被接到城里时,都已经不小了。

原主十二岁,刚上初一,大姐林秋十四,正读初三。

还是老家爷爷奶奶觉得城里教育好,再三催促,爸妈才把姐弟俩接过来。

可真等进了城,他们才发现,这个家早已没了自己的位置。

家里统共三间房。

妈妈带着双胞胎睡一间,方便照顾;爸爸要上班,单独睡一间保证休息;剩下那一间,堆满了杂物。

最后,大姐林秋被安排和妈妈、弟妹挤一屋,夜里还能帮着搭把手照顾孩子。

而原主,只能在杂物间里清出一角,勉强支起一张小床。

这就是他们在这个家“安顿”下来的方式。

日常相处中,原主和林秋被要求处处让着、照顾着弟妹。

“你们是哥哥姐姐,让着点是应该的。”

“你们多大了,弟妹才多大?他们不懂事,你们也不懂事?”

原主是男孩,处境稍好些。林秋则成了被使唤最多的那个。

谁让她是女孩,又是老大呢?

“女孩子不勤快麻利点,传出去像什么话?将来婆家都嫌弃,说亲都难。”

至于快要中考了?

“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啥用?我跟你爸学历也不高,不照样在城里买了房,过得比谁差了?”

没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加上原本在镇上读书底子就薄,林秋的成绩自然上不去。

原主妈倒不责怪,只是说:“我跟你爸都不是聪明人,你脑子随我们,笨点也正常。考不上就算了。读书出来也不一定就有出息。早点出去打工,钱攥在自己手里才实在。”

林秋那时才十四岁,能懂什么?

她在村里见多了初中毕业就不再上学的女孩,母亲这么说,她便这么信了。

中考后,她就在一家小饭馆当了服务员,一个月一千二。

原主妈说女孩子不能养成大手大脚的毛病,让她每月交一千块钱回家,美其名曰“替她攒嫁妆”。

不上学了,说亲的人便上了门。

十七岁那年,林秋嫁给了后来的大姐夫。

年纪不到领不了证,只是摆了酒,就算成了家。

婆家给了六万彩礼。

林秋心里盘算,加上自己这些年交给妈妈“攒着”的钱,差不多能有十万,足够小两口起步过日子了。

可这时,原主妈的说辞却变了。

“你吃家里、喝家里,难道不要钱?那一千是伙食费!”

林秋争辩说,自己在饭馆打工,老板管饭,回家住也帮忙洗衣做饭、照看弟妹,怎么还要交那么多伙食费?

话音刚落,一记耳光就甩在了她脸上。

原主妈指着她大骂没良心。

“我生你养你一场,你不念恩,反倒跟家里算起账来了?”她撂下话,彩礼钱也别想了。

“既然要算,那就算清楚!这彩礼就是给父母的,是报答我们养你这么多年的辛苦钱!以后我就当没你这个白眼狼女儿!”

林秋吓傻了,跪在地上哭求认错,才换来母亲“勉强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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