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灵鸦传信(1/2)
昨晚怡红阁内死了人,阴郁的氛围还没消散,生意很明显冷清了不少,主要原因是死的人是纨绔少爷钱东阳。
他爹钱海富,朱雀城的第一财主,在府衙和镇魔司颇有关系,背景深厚。
独子死了,他还不把朱雀城翻个底朝天,也得把凶手找出来,千刀万剐了倾泻心头之恨?
没抓到凶手之前,当晚在场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谁还敢触霉头,来怡红阁找乐子?
府衙和镇魔司的官差走后,秦鸾就回到房间,一夜没睡,琢磨谁对钱海富的儿子下毒手,而且是在怡红阁之内下手。
杀手的目的是什么?
仇杀?
栽赃?
亦或者发现了怡红阁的秘密?
一连串的问题像一团拆解不开的线团,萦绕心头,始终难以找到头绪。
晨光从巴掌宽的窗棂缝隙中穿过,落在秦鸾脸上,原本光滑紧致的皮肤被阳光一照,收缩变紧,并伴随着隐隐刺痛,惹得心烦意乱。
她不喜阳光,把窗户关严实,走到铜镜前,翘着细长雪白的手指,轻抚摁压精致的面容,眼睛微微泛红,黛眉因烦躁微蹙。
前些日子。
她给王家村的姐姐写信,让她尽快把皮子寄过来,没想到陆元、雷豹和白麟三人坏了好事,不知道为何王家村的法阵毁了,整个村子沉入湖底。
要说剥皮子的刀功,还是王家村屠夫的最好,郭家镇郭宝山的手艺虽说差点,对比起来还算上乘。
可郭家镇的皮子还没寄过来,又被陆元和王荣给破坏了。
没上好皮子送来,身上穿的皮子再用个十天八天就要出现细微裂缝,实在不行的话,就去鬼衣裁缝那定做一张皮子。
他做的皮子能穿的时间,只是长代价贵了点。
对比起来。
她还喜欢新鲜的皮子,可以经常换,像换衣服一样。
传来敲门声。
秦鸾慵懒说道:“进来。”
门打开。
侍女端着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上有一个白玉碗,透过温润的玉质,可以看到里面的血色,升起袅袅热气,是新鲜的血液。
侍女躬身。
秦鸾从托盘上,端起白玉碗,细细的品一口,心中的烦躁顿时烟消云散,早上的空气似乎都清朗起来。
“嗯,这碗养生汤味道刚好,处子少女的血才有独特的清香气。”
她说完,轻轻一吸,满碗的血化为气,吸入口中,苍白的脸色以眼见的速度红润起来,像十八岁的少女肌肤般细腻温润。
“外面有什么消息?”
秦鸾放下碗,翘着手指,整理着头发,轻声问道。
“回秦姨,府衙挑选出六十名精锐衙役,由陆元带队,去剿灭虎平山寨了,方才刚出城。另外就是,府衙的雷捕快今早去‘春花红’催收赋税,还让何掌柜拿出账目,要查看下营收,问了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侍女回道。
“这个雷豹,平日里没有少他吃的,还鸡蛋里挑骨头,他没死在王家村算他命大,都问些什么?”秦姨问道。
“雷捕快问‘春花红’的大掌柜是谁,府衙严令长寿香不得卖给十八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何还要违反禁令。何掌柜猜测,他是想借此吃拿卡要,这雷豹就是贪得无厌的主。”侍女不满道。
秦鸾心中起疑,自言自语道:“他雷豹什么时候变得菩萨心肠,关心起了长寿香会不会对年轻人有危害,他问起大掌柜是谁?昨晚给他的银子不少,他还没吃饱?”
忽的心里涌起一丝不安。
王家村回来后,陆元、白麟和雷豹三人侥幸逃过一劫,之后又出现郭家镇东窗事发,昨晚又怡红阁内钱东阳被杀,难道都是巧合?
她自信没有留下丝毫证据,把火引到怡红阁来。
突然,想到写给王家村秦姐的信,又联想到陆元让自己在供词上签字,难道是想借此跟那封信对照?
顿时。
秦鸾杀意迸发,房间内寒意冷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决不能让陆元再查下去,他必须永远留在虎平山!
“准备笔墨!”
侍女听到吩咐,立刻把笔墨准备好。
秦鸾提笔在纸条上写下几个字——虎平山寨设伏,灭陆元,不留活口!
纸条塞进灵鸦腿上的竹筒里,打开窗子,扬手放飞。
灵鸦飞上阁楼顶,站在屋脊上逗留片刻,没察觉到有什么危机,振翅飞上高空,盘旋几圈后,朝南向鸡翅飞去。
绕过府衙前威严而立的朱雀神王雕像,越过巍峨雄浑的南城门。
下方人潮涌动,进进出出。
笔直的官道,从南城门一直朝南延伸,没入山林旷野。
灵鸦飞行三十多里后,俯视下方,青石铺设的平整路面,变成了黄土坚硬地面,三十多匹战马狂奔,马蹄踏地,轰隆震响。
它受到惊吓,掠过树梢,远离宽道,轰隆声渐渐撇在身后。
往前飞行数里,又听到马蹄踏地的轰隆声。
白马一骑当先,几十人车马奔腾,身后尘埃滚滚。
随军行进的传信使骑着一匹黑马,脚力不逊于陆元的坐骑,仰头看到一只乌鸦从右侧的林间飞来,一眼便看出这乌鸦不寻常。
用于传信的鸟类,首选鸽子,其次是乌鸦,再次是鹰雕之类。
鸽子好驯服,乌鸦次之,鹰雕最难驯。
要论飞行耐力,传信效率,鹰雕位优。
因为鹰雕迅猛,不会被鸟兽捕食,而失去信件误了大事,只是驯服的成本高,购买价格昂贵,只有贵族门阀皇亲国戚才用来传信。
乌鸦食腐肉,比起其它鸟类更有灵智,且飞行耐力卓越,常被修行者当做灵宠。
对比前两者的优势,鸽子最次。
很显然。
空中的乌鸦是一只灵鸦,不知是谁的灵宠。
传信使不知它是路过,还是监视,亦或者是传信路过,怕误了事,赶马来到陆元边上。
马蹄声音隆隆。
他不得不大声喊,才能让对方听到:“陆大人,天上有只灵鸦很可疑。”
陆元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阳光照耀下的灵鸦毛色不是乌黑,而是泛着深邃的蓝紫色彩光,玄鸟,金乌,是它的别称。
“有问题吗?”陆元问道。
传信使说出心中的顾虑,出马行军,贵在隐秘,要是消息泄露了,只会功亏一篑,甚至全军覆没。
陆元学到了,没有犹豫,直接说道:“射下来!”
“射……下来……”传信使傻眼了。
灵鸦飞这么高,而且速度比奔腾的战马还要快,衙役的刀马功夫可以,可箭术相对弱些,谁能把那灵鸦射得下来?
“有没有弓弩手?”陆元朝后大喊:“把天上的灵鸦射下来!”
五名衙役来时带了弓箭,没有犹豫,同时搭弓拉箭,形若满月。
嗖——
五支箭矢刺破空气,朝灵鸦飞去。
灵鸦感知到危险,在空中快速变幻身形,五支箭矢连它的毛都没碰到。
五名衙役汗颜,尴尬得抠脚。
“真菜!”白枫摇头。
眼看灵鸦展翅远离,众人已不抱希望。
“给我弓箭!”
陆元接过抛来的弓和箭,脚掌踏在马背上,凌空跃起的同时,弓弦拉到极致,瞄准灵鸦,瞬间发箭。
嗖——
弓弦嗡鸣,箭矢化为一道光芒,撕裂空间,发出刺耳的嘶鸣声,朝着灵鸦飞去。
灵鸦还没来得及闪躲,就被箭头刺穿身体,无力的拍打着翅膀,朝下坠落。
“有点东西,太帅了!”白枫激动的拍马背。
跟随的衙役都是精锐中的精锐,百里挑一,本来个个心气儿高,不服年轻的猎魔使对他们喝来唤去。
看到陆元展现出的实力,彻底服了。
猎魔使就是猎魔使,衙役就是衙役,根本不是一个档次,没法比。
炼魂境后期的陆元,身轻如燕,可以凌空踏叶,脚尖点着草木,快速飞向被弓箭刺穿身体,朝下坠落的灵鸦。
陆元抓住灵鸦,落在古树的横枝上,血顺着箭杆,把白色箭羽染红,沾了他一手血。
灵鸦扑棱两下翅膀,便没了动静。
他拧开灵鸦腿上绑着的小竹筒, 倒出一卷纸条,展开看到上面的字,瞳孔骤然一缩,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瞬间涌到了头顶。
“虎平山寨设伏,灭陆元,不留活口!”
陆元喃喃自语,快速分析。
朱雀城内有人传信出去,要在虎平山设伏,灭了自己,且不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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