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寻找“路人甲”(2/2)
“不用,车已经过户了,换了正式牌照。”
“明白了。”周文渊说,“那这件事,你的态度是?”
“不理会。”林风说,“他们折腾几天,没结果,自然就消停了。”
“明白了。”
电话挂断。周文渊放下话筒,目光落在桌上那份股权转让协议上,但思绪还停留在刚才的对话里。
林风的处理方式很符合他的风格:不主动惹事,但事来了也不怕。而且判断精准——这种事,企业通常先施压,如果对方强硬,他们自己也会权衡成本。为了一个顾客评价真去打官司的概率,很低。
但东贝的反应似乎有点过激。一般企业遇到这种小范围舆情,最多发个声明,或者联系博主删帖。直接找到当事人律师,这种操作……要么是特别重视品牌声誉,要么是心虚。
周文渊拿起手机,回复了那条短信:
“已收到。林风先生的行为系个人消费后的主观评价,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我方无意愿就此进行沟通。勿再打扰。”
点击发送。
几乎同时,他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正是短信里那个号码。
周文渊等铃声响了三下,才接起来:“喂,你好。”
“周律师您好,我是东贝法务部的王倩。”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语速比昨天给杨晓明打电话时更快一些,“关于我司发给您的短信……”
“我看到了。”周文渊打断她,语气平淡,“也回复了。林风先生没有义务就个人消费感受与贵司沟通。如果贵司认为他的言论侵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瞬,显然没料到周文渊这么直接。
“周律师,您可能没理解这件事的严重性。”王倩调整了语气,试图保持专业,“那段视频在网上已经有一定传播量,对我司商誉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林风先生的言论,已经超出了普通顾客评价的范畴,带有明显的误导性和攻击性……”
“王专员,”周文渊再次打断她,“第一,视频是第三方博主拍摄并发布的,林风先生并未主动传播。第二,他的言论是对菜品口感的个人描述,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范畴。第三,如果贵司认为‘品质差一点也很正常’这句话构成误导或攻击,需要由贵司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菜品品质不存在‘差一点’的情况,且林风先生存在主观恶意。”
他一口气说完,语速平缓,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
电话那头沉默了更长时间。
“周律师,”王倩的声音低了下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我们是在以和解的态度与您沟通。如果走法律程序,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尤其是林风先生——他毕竟年轻,如果因为这种事留下诉讼记录,可能会影响他的职业发展。您是律师,应该比我更清楚。”
周文渊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是一个没有温度的笑容。
“王专员,您是在威胁我的当事人吗?”
“不,我只是在陈述可能发生的后果。”
“好。”周文渊说,“那我也陈述一下可能发生的后果。如果贵司继续骚扰我的当事人,或就此事提起无谓的诉讼,我方将保留反诉贵司侵犯名誉权、恶意诉讼的权利。另外,贵司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车牌信息关联并联系我本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果贵司希望就此事继续沟通,请通过正式法律函件,寄送至本律所。我的当事人和我会酌情考虑是否回复。”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最后,替我转告贵司负责人:餐饮企业的口碑,靠的是菜品和服务,不是恐吓顾客和律师。再见。”
说完,不等对方回应,他直接挂断了电话。
办公室里重新安静下来。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实木地板上投下明暗相间的条纹。
周文渊把手机放到桌上,拿起保温杯喝了口水。
然后他重新打开电脑,点开那份股权转让协议,开始修改条款。
仿佛刚才那通电话,只是一段无关紧要的插曲。
东贝总部,法务部办公室。
王倩放下电话,脸色不太好看。
对面的同事抬起头:“怎么?谈崩了?”
“嗯。”王倩揉了揉太阳穴,“对方律师很硬气,直接说让我们走法律程序,还反过来威胁要告我们侵犯个人信息。”
“这么刚?”同事有点惊讶,“对方什么来头?”
“一个律所的普通律师,叫周文渊。我查了一下,在本地有点名气,但不算大咖。”王倩说,“主要是他那个当事人——叫林风的,态度很强硬,根本不想谈。”
“那怎么办?真起诉?”
“起诉个屁。”王倩爆了句粗口,“就为了一句‘品质差一点也很正常’去打官司?法官能立案都算我输。而且对方律师说得对,顾客评价是受保护的,我们很难证明他主观恶意。”
“那郑董那边……”
“如实汇报呗。”王倩叹了口气,“就说对方不配合,律师很强硬,建议冷处理。”
“郑董能同意吗?”
“不知道。”王倩看向窗外。从这个角度,能看到对面大楼玻璃幕墙上反射的阳光,刺得眼睛疼。
她想起昨天郑董在会上发火的样子。
“找到他,让他公开道歉。如果不愿意,那就让我们的律师跟他谈。”
现在,律师谈过了。
结果是被怼了回来。
她拿起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郑董秘书”,犹豫了几秒,还是拨了过去。
“刘秘书,我是法务部王倩。关于服务区视频那个事,想跟郑董汇报一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