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驯服巨兽:资本的缰绳与南亚的号角(1/2)

工业的副作用:黑色的烟与血色的汗

随着“海下长城计划”和“北方大运河工程”的全面铺开,大乾的工业产值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京津、沪海、汉阳三地成为燃烧着煤炭、轰鸣着机器的工业熔炉。然而,这股力量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代价。

在京津地区,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和化学品的刺鼻气味,河流不再清澈,鱼虾绝迹。工厂中的工人,每天工作十二到十四个小时,工资微薄,安全事故频发。新生的工业资本家们,如同一群嗜血的猛兽,利用国家对效率的渴求,残酷地压榨着劳动力,积累着超越想象的财富。

这些资本家多半是依附于新政的士绅或早期投资洋务的买办,他们深谙官场和商场的规则。他们以“效率”和“成本”为名,公然反对任何旨在保护工人的措施,认为这是对“天经地义的商业自由”的干涉。

秦烈在听取了沈文卿关于社会矛盾激化的密报后,深感不安。一个底层动荡不安、社会两极分化的国家,绝不可能支撑起他“称雄亚洲”的宏伟蓝图。他要的是一个由国家意志主导的、有秩序的工业帝国,而不是一个由失控资本操纵的、随时可能爆发革命的火药桶。

“工业强国,首先必须是公正之国。如果任由资本凌驾于社稷之上,那么我们推翻的,只是一个旧帝制,而迎来的,将是一个更贪婪、更残暴的新资本家帝制。”秦烈在朝会上掷地有声。

《劳工保护法》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出台

在秦烈的强力推动下,内阁迅速推出了两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案:《大乾劳工保护法》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劳工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包括:

1每日工作时间上限: 严格规定成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学徒和童工不得超过八小时。

2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地区生活成本,设立全国统一的最低时薪标准,并要求工厂必须为工人提供体面的住宿和伙食。

3工伤赔偿制度: 强制要求工厂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工伤,必须提供全额医疗和赔偿。

4禁止童工: 严格禁止十二岁以下儿童进入工厂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则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工厂的排污责任:

1排污许可证制度: 所有工厂必须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安装必要的过滤设备,限制有害物质的排放浓度。

2区域环境官员: 设立专门的环保巡查队伍,对污染严重的工厂有权进行罚款、勒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这两部法案一经颁布,立刻在工业界引发了巨大的震动和强烈的抵制。

资本家的围攻与秦烈的铁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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