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星火娱乐胜诉(2/2)
2023 年 12 月下旬,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终审判决传来,
星火娱乐全面胜诉。
判决书明确:
极光娱乐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蓄意破坏拍摄秩序三项违法行为,
需向星火娱乐支付 8600 万元赔偿金,
其中包括直接经济损失 5200 万、商誉损失 3000 万、维权合理开支 400 万,
同时需在国内外主流媒体公开道歉,
并连续 30 天在官微置顶道歉声明。
更重要的是,
法院认定极光 “诱导演员违约” 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2 条,
判决其在三年内不得与好莱坞一线演员签订任何影视合作协议。
陈祉希在接受采访时霸气回应:
“这不仅是星火的胜利,更是对影视行业恶意竞争的一次重拳打击。
我们用法律证明,尊重契约、专注创作才是行业的正道。”
星火娱乐官微发布判决书全文,
配文:“契约精神不可违,恶意竞争必受罚。
感谢所有支持星火、支持《盗梦空间》的朋友。”
这条微博转发量超 150 万,
网友评论一片叫好:
“8600 万赔偿金 + 三年禁令!
极光这波亏到姥姥家了,大快人心”
“陈祉希的法务团队太牛了!
从取证到胜诉,全程干脆利落,建议开班教怎么打官司”
“三年不能和好莱坞一线合作?
极光这是自断生路啊,以后还怎么拍大片”
“这判决太解气了!
之前极光那么嚣张,现在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了”
“‘契约精神不可违’说得好!
希望整个影视行业都能以此为戒,少点阴谋诡计,多点好作品”
极光娱乐的公开道歉声明敷衍了事,
只字未提 “诱导违约” 和 “破坏拍摄” 的行为,
立刻被网友扒出阴阳怪气的本质:
“道歉声明写得像获奖感言,极光能不能有点诚意?”
“‘深表遗憾’?
遗憾没挖到小李子,还是遗憾没搞黄《盗梦空间》?”
“建议法院强制执行,让他们把道歉声明抄一百遍,挂在公司门口”
与此同时,
星火娱乐的上市计划进入冲刺阶段。
当星火娱乐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 f-1 注册声明时,
1500 亿人民币的未上市估值瞬间引爆全球资本市场;
这一数字不仅刷新了中概股影视公司的估值纪录,
更让其纳斯达克上市计划成为 2023 年末最受瞩目的资本事件。
招股书披露的股权结构,
更是彰显了林异、杨幂对公司的绝对掌控力:
林异直接持有 38% 股份,通过家族信托控制 5.2% 股权,合计持股 43.2%;
杨幂以个人名义持股 29%,同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 1.8%,合计持股 30.8%;
两人联合控股达 74%,牢牢锁定绝对控制权。
陈祉希历经五轮融资稀释后,仍持有 6.3% 股份,
稳居第三大股东,按当前估值对应身家超 94 亿人民币。
外部投资方名单堪称 “全球资本天团”,
但均被严格限制持股比例:
字节跳动持股 1.9%、小米集团持股 1.7%、
宁德时代控股持股 1.5%、美团持股 1.2%,
阿里巴巴、腾讯等中资巨头各持股 1%,
所有外部股东单独持股均不超过 2%,且无一票否决权。
招股书特别注明:
“公司采用 ab 股架构,林异、杨幂所持 b 股每股拥有 10 票投票权,
确保核心团队对重大决策的绝对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