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清乡与围剿(2/2)

义勇队以“支援前线为名,通过自新团强制征粮。义都山地区本为山区,耕地稀少,但自新团仍按户头摊派“剿共粮”,每户需缴纳稻谷200---500斤,超出实际产量数倍。1933年秋,因征粮过重,上塅张远德等赤卫队员组织群众反抗,被自新团以”抗粮不缴罪名处决,其家属房屋亦被焚毁。

义勇队在凤凰山设立“剿共捐局”,征收战时特捐、保甲费、枪支捐等名目繁多的税费。义都山区每户年均纳捐税达银元15元,而当时普通农户年收入不足30元。为逃避苛捐杂税,许多村民被迫逃往深山,导致田地荒芜、人口锐减。

邓介柏等在凤凰山推行连坐保甲制,每10户为一甲,每10甲为一保,甲长、保长由自新团成员担任。保甲实行五家互保十家连坐,若发现通共”行为,整申整保受罚。1933年冬,凤凰山保甲长张聘荣因隐瞒赤卫队员行踪,被义勇队活埋于上坊村口,其家属亦被罚款银元50元。

凤凰山根据地的人民再一次沦陷在水深火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