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爱恨情仇(7)(1/2)

黄土高原的清晨,总是带着一种粗粝的清醒。没有南方水汽氤氲的朦胧,阳光直剌剌地劈开干燥的空气,将窑洞窗棂的影子拉得老长。我被窗外驴车的轱辘声和不知谁家妇人高亢的吆喝声唤醒,喉咙里还残留着昨日在警局吸入的尘土与压抑交织的干涩感。

李强翻了个身,眼下一片乌青,显然也是一夜辗转。自刘建军死后,家里就陷入一种沉重的静默。公公本就话少,如今更是常常蹲在院门口的老槐树下,一锅接一锅地抽着旱烟,烟雾缭绕里,皱纹深刻的脸上看不出悲喜,只有一种被黄土浸透了的、深沉的疲惫。李强则像是被抽走了部分精气神,那个在湖南时爽朗爱笑的北方汉子,变得沉默而易怒,偶尔与我目光相接,里面是复杂的、我难以完全解读的情绪——有对故友惨死的哀恸,有对王猛背叛的愤怒,或许,还有一丝对我这个“多事”的南方媳妇引发连锁反应的、未曾言明的埋怨?

“今天开庭。”他声音沙哑,打破了沉默。

“嗯。”我轻声应着,起身穿衣。那身为了来北方而特意买的、自以为能融入当地的深色衣裳,此刻穿在身上,却依然觉得格格不入。我再如何打扮,也变不成这片黄土地上生长出来的人,骨子里带来的湿润和怯生,在这种时刻愈发明显。

公公熬了小米粥,稠稠的一大锅。我们三人默默地喝着,碗筷碰撞声格外清晰。公公突然开口,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们说:“王老五(王父)……唉,一辈子要强,守着他那饭馆,咋就走到这一步了……”他摇摇头,没再说下去。

李强闷声道:“他不动刀,建军也死不了。”

我心里一阵发紧。是啊,法律审判的是一瞬间的杀人动作,可在这动作之前,那绵延日久的恩怨、背叛、勒索、愤怒,又该由谁来审判呢?这些话在我舌尖转了转,又咽了回去。这里的逻辑似乎简单直接得多,因果链条清晰而残酷。

去县法院的路途显得格外漫长。破旧的中巴车在颠簸的土路上摇晃,扬起的尘土把车窗糊成黄色。车上大多是去县里办事的村民,他们高声谈论着家长里短、庄稼牲口,偶尔,会有压低了的嗓音提及“刘家沟那事”,目光若有若无地扫过我们。我感到一阵不自在,仿佛自己成了玻璃缸里的鱼,被外界好奇而审慎的目光打量着。这是一种在南方城市里从未有过的体验,在那里,人与人之间保持着礼貌的距离,而在这里,个人的悲剧仿佛是整个社区的公共事件。

县法院的门楼比我想象的要气派些,但也透着一种体制内建筑特有的肃穆与疏离。门口已经聚集了一些人,多是刘家和王家的远亲,以及一些来看热闹的村民。他们看见我们,交谈声瞬间低了下去,让开一条路。

我看见了刘建红,她穿着一身黑,搀扶着几乎直不起腰的老太太。老太太的眼睛红肿得像核桃,整个人缩成了一团,依靠着女儿,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刘建红看见我们,点了点头,脸上是哭干了眼泪后的麻木与坚韧。她身边站着几个本家男人,脸色铁青。

另一边,王猛也来了,独自一人站在角落,穿着一件半旧不新的夹克,头发乱糟糟的,胡子也没刮,显得落魄而憔悴。他不敢看刘家人,也不敢看我们,目光躲闪着,盯着自己的鞋尖。小芳没有来。我想,她大概是没有脸面,也没有勇气出现在这里,面对死者亲属的灼灼目光。

李强走过去,跟刘建红低声说了几句,又拍了拍她带来的两个侄女的肩膀。小梅和小芳(次女)穿着不合身的素色衣服,小脸上满是惊恐和茫然,紧紧依偎在姑姑身边。小梅看到我,嘴唇动了动,想喊什么,最终却只是把头埋得更低了。那眼神里的东西,让我心口揪着疼。那个梦想当护士的、早熟懂事的孩子,被迫一夜之间直面成人世界最血腥的残酷。

庭审的过程,对于我这样一个从未进过法庭的南方人来说,是极其压抑和程序化的。法庭不大,空气里弥漫着旧木头、灰尘和一种冷冰冰的法律文书的气味。法官穿着法袍,表情严肃,法槌敲响的声音在小小的空间里回荡,让每一次心跳都不由自主地跟着收紧。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语气平稳却字字千钧:“……被告人王某某,因与被害人刘建军存在经济纠纷,心生怨愤,在刘建军再次对其进行勒索时,情绪失控,持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刘建军胸部,致其心脏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听着那些冰冷的法律术语,试图将它们与那个黄昏、那个油腻嘈杂的小饭馆、那个暴怒的男人和喷溅的鲜血联系起来。法律试图将复杂混沌的人间悲剧,规整进一条条清晰的条款里,这过程本身,就带着一种剥离血肉的残忍。

王父被法警带了上来。他穿着号服,几日不见,仿佛苍老了二十岁,背佝偻着,头发全白了。他抬起头,浑浊的眼睛扫过旁听席,在看到王猛时停顿了一下,又迅速垂下,再无生气。那个曾经在自家灶台前挥洒自如、嗓门洪亮的饭店老板,此刻缩成了一个符号——“被告人”。

质证环节漫长而折磨人。警方出示了现场照片、凶器、勘验笔录。当那些打了马赛克依然能想象其惨状的照片被投影出来时,旁听席里响起一片压抑的抽气声。老太太发出一声呜咽,几乎晕厥过去,被刘建红和刘家亲戚手忙脚乱地扶住。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紧移开了视线。南方的死亡多是温吞的、渐进的,或是隔着医院洁白的床单,何曾见过如此赤裸裸的、暴力撕裂生命的呈现?

饭店的服务员、当时零星几个食客作为证人出庭,他们的证词磕磕巴巴,带着浓重的乡音,需要法官反复询问才能听清。他们描述了刘建军如何醉醺醺地进来,如何拍桌子骂人,如何索要“补偿”,王父起初如何忍让,最后如何爆发。他们的叙述碎片化,细节略有出入,但拼凑出的画面,与我记忆中那个血腥黄昏的底色是一致的。

然后,是我。

当法警叫到我的名字时,我的腿有些发软。在法官的指示下,我走向证人席。那个位置仿佛处在整个法庭目光的焦点,我能感觉到刘家人悲恸而期待的眼神,王猛复杂难辨的目光,还有李强担忧的注视。我的手心全是汗。

“证人,请将你当天所见,如实向法庭陈述。”法官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颤抖。我用带着明显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尽量客观地回忆那天的一切:如何因为帮小梅送东西而路过饭店,如何听到里面的争吵声,如何看到刘建军指着王父骂骂咧咧,王父最初如何试图讲理,后来情绪如何越来越激动,直到那句“……逼急了老子跟你拼了!”,以及最后那迅猛而绝望的一刀。

我说得很慢,尽量回忆每一个细节,包括空气里弥漫的酒气、油烟味,以及王父动手前那双骤然变得赤红绝望的眼睛。我没有添油加醋,也没有刻意回避。我知道,我的证词很关键,它可能关乎量刑的轻重。

检察官问:“证人,你之前是否认识被告人和被害人?关系如何?”

我答:“通过我丈夫认识。被害人刘建军是我丈夫的朋友,被告人王父是饭店老板,我们去吃过几次饭。没有私人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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