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玫瑰与馒头1(1/2)

二零一八年的春天,来得有些迟。已是三月中旬,空气里却还残留着冬日尾巴的料峭,风吹在脸上,不像刀割,倒像凉绸子轻轻拂过,带着点未尽的寒意。林微就是在这样一个微凉的、阳光不算灿烂的下午,第一次清晰地记住了赵成的样子。

那是在一个朋友攒的局上,地方选在一家藏在老胡同深处的livehouse,名字起得拗口,林微没记住。她本不爱这种过于热闹的场合,是被闺蜜夏晓芸硬拉来的。屋里光线昏暗,人声、酒杯碰撞声、背景音乐声混杂在一起,织成一张无形的网,让她有些透不过气。她找了个最靠里的卡座角落,把自己缩进去,手里捧着一杯长岛冰茶,冰块慢慢融化,稀释着琥珀色的液体,也稀释着她的存在感。

然后,不知道谁起哄,让坐在高脚凳上的赵成来一首。他也没多推辞,弯腰从琴盒里抱出一把木吉他,试了试音。手指拨过琴弦,几个零落的音符跳出来,像石子投入原本喧嚣的湖面,激起了一圈小小的、安静的涟漪。

他唱的是李志的《天空之城》。声音不高,甚至有些地方因为烟酒嗓而显得微微沙哑,但他唱得很认真。

“飞机飞过天空,天空之城……”

“落雨下的黄昏的我们……”

“此刻我在异乡的夜里……”

“感觉着你忽明忽暗……”

他的声音不高,却像有一种奇怪的磁力,将周遭那些嘈杂的声音一点点吸附、沉淀下去。林微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目光穿过晃动的人影,落在他身上。他穿着灰色的连帽卫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帆布鞋鞋头有些脏。头发有点长,微微遮住了眼睛,灯光从他侧后方打过来,勾勒出他略显单薄却线条清晰的侧影。他低着头,整个人仿佛都沉浸在那六根弦营造出的、略带悲伤的意境里,与周遭的热闹格格不入。

林微的心,像是被那沙哑的嗓音里某种脆弱又固执的东西,轻轻地蜇了一下。不疼,有点麻,有点痒。

歌唱完了,掌声和口哨声响起,他有些腼腆地笑了笑,把吉他放回琴盒,像是完成了一个任务,又退回到了人群的边缘。过了一会儿,他不知道怎么晃悠到了林微这边,在她旁边的空位坐下。卡座很窄,他的膝盖不经意间碰到了她的,两人都像触了电般迅速弹开。

“不好意思。”他低声说,声音比唱歌时清亮一些。

“没事。”林微摇摇头,感觉耳根有点热。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但并不十分尴尬。他从口袋里摸出一盒薄荷糖,倒出两粒在手心,一粒自己含了,另一粒递到林微面前。

“看你一直坐在这儿,没怎么说话。吃点甜的,心情会好。”他看着她,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很亮,像蒙着一层水光的黑曜石。

林微愣了一下。她并没有心情不好,只是天性使然,在陌生环境里习惯性地缩进自己的壳里。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接过了那粒小小的、白色方糖。糖纸剥开,清凉的甜意在舌尖弥漫开,确实……让她因环境而产生的些许紧绷,松弛了下来。

“谢谢。”她轻声说。

“不客气。我叫赵成。”

“林微。”

对话就此开始,像春夜里悄然探出地面的草芽,细弱,却带着生机。他们聊得并不多,断断续续。他告诉她他在一家小公司做业务,跑销售;她告诉他她在一家文化公司做文案策划。大部分时间,是赵成在说,说他大学组乐队的趣事,说他跑业务时遇到的奇葩客户,语气里带着点自嘲,又透着股不服输的劲儿。林微大多时候安静地听着,偶尔附和几句,或被他逗得抿嘴一笑。

她发现,他很健谈,但并不惹人厌烦。他的眼神很专注,当她说话时,他会认真地看着她,让她觉得自己说的话是被郑重对待的。时间在那样的倾听和偶尔的交谈中,仿佛被拉长了。等夏晓芸过来找她,嚷嚷着“哎呀你们聊得这么投机啊”的时候,林微才惊觉,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指向了十一点。

散场时,互相留了微信。走出livehouse,晚风一吹,林微打了个寒颤。赵成快走两步,挡在她前面一点,像是要给她挡住风。

“我送你回去吧?”他问,语气有些试探。

“不用了,我和晓芸一起。”林微指了指等在路边的闺蜜。

“哦,好。”他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望,但很快又笑起来,“那……路上小心。微信联系。”

“好,微信联系。”

坐在回家的出租车里,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霓虹,林微的手指在口袋里,无意识地摩挲着那粒薄荷糖的糖纸。心里有种很奇异的感觉,像是平静的湖面被投入了一颗小石子,涟漪一圈圈荡开,久久不散。那个穿着灰色卫衣、弹着吉他、递给她薄荷糖的男孩,他的样子,他的声音,异常清晰地印在了脑海里。

那时的她并不知道,这一晚看似寻常的邂逅,这颗小小的薄荷糖,会像一粒种子,在她生命里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一株缠绕她七年、既带来过芬芳也布满尖刺的藤蔓。

追求,是在那次见面后,如同春雨般,细细密密、又坚持不懈地到来的。

赵成似乎有无穷的精力和时间。每天清晨,林微的手机都会准时响起他的“早安”,附带一张天空的照片,或是他上班路上看到的有趣街景。晚上临睡前,也必有“晚安”,有时是一段语音,他哼着不成调的歌,或者只是简单地说一句“今天辛苦了,好梦”。

他记得她所有随口说过的话。她说喜欢某个作家的书,过几天他就会捧着那个作家的全套文集出现在她公司楼下;她说最近睡眠不好,他就托人买了薰衣草香薰和真丝眼罩给她寄来;她说想吃城南那家老字号的生煎包,他就能穿越半个城市,排一个小时的队,把热腾腾的包子送到她手里,还嘴硬说“顺路”。

最让林微心旌摇曳的,是那条项链。

那是一个周六下午,他们漫无目的地逛街,路过一家知名的珠宝品牌橱窗。林微的目光被一条铂金项链吸引,吊坠是一颗小巧的、切割成星星形状的钻石,在射灯下闪烁着清澈而克制的光芒。她只是觉得好看,多看了两眼,心里估算了一下价格,便很快移开了视线。她知道赵成的经济状况,这样的奢侈品,不在他们当时的消费能力之内。

“走吧。”她拉了拉赵成的袖子。

赵成却站着没动,看着橱窗里的项链,又看看她,问:“喜欢?”

“没有,就看看。”林微摇摇头,语气轻松,“走吧,前面好像有家新开的奶茶店。”

她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三个月后,是他们恋爱一周年的纪念日。赵成神神秘秘地把她约到第一次正式约会的那家小咖啡馆,从随身带着的旧帆布包里,掏出了一个用彩纸笨拙包裹着的小盒子。

“纪念日快乐,小微。”他看着她,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期待和一点点紧张。

林微笑着接过,一边拆包装一边猜测会是什么。是一只口红?一瓶香水?或者是他手写的什么卡片?当那个深蓝色丝绒盒子显露出来,盒盖上熟悉的品牌logo映入眼帘时,她的手指僵住了。

她难以置信地打开盒子。天鹅绒的底衬上,安静地躺着那条她只在橱窗外看了几眼的星星项链。钻石的光芒在咖啡馆柔和的光线下,不像在橱窗里那样耀眼,却更显得温润、坚定。

“你……你怎么……”林微抬起头,看着赵成,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完整。她记得那条项链的标价,那几乎是他那时不吃不喝一个多月的工资。

“看你喜欢,就记下了。”赵成挠了挠头,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又带着点完成了一件大事的得意,“攒了三个月钱,还好,它还在。”

“你疯了!”林微的声音带着哭腔,是心疼,也是巨大的感动像潮水般涌来,冲击着她的心防,“这太贵了!你三个月就买了这个?你吃饭怎么办?房租怎么办?”

“哎呀,没事儿!”赵成摆摆手,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一个大男人,还能饿着自己?少吃几顿大餐,少抽几包烟就省出来了。给你买,值得。”

他拿起项链,绕到她身后,小心翼翼地为她戴上。冰凉的铂金链子和那颗小星星贴在她颈间的皮肤上,激起一阵细微的战栗。他笨拙地扣着搭扣,呼吸拂过她的耳后,温热而潮湿。

“好了。”他转回她面前,仔细端详着,眼里是毫不掩饰的欣赏和爱意,“真好看,特别配你。”

林微低头,用手指轻轻触摸着那颗微凉的星星,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不是悲伤,而是一种被极度珍视、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感。在她过去二十几年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人生里,父母的爱是深沉而含蓄的,是问她“工作累不累”、“钱够不够花”,是教导她独立和坚强。从未有人像赵成这样,如此热烈、如此不计成本、如此笨拙又如此真诚地,只为她一个转瞬即逝的眼神,就倾其所有。

这种被视若珍宝的感觉,像一束强光,瞬间照亮了她内心某个从未被触及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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