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派遣华工(2/2)
看着黎大总统的大胖脸,王定边打心底里觉得难受。很明显,这位也算见过世面的总统还是缺乏自信,缺乏平等面对列强的自信。
爷们,你是一国元首,怎么总是直不起腰来?积贫积弱的惯性之下,想要提升起国民的自信,还有不短的路要走啊!
“黎兄,稍安勿躁。列国不是请求咱们派人吗,行,你应下来就是。但是,咱们的人是过去干活挣钱的,不是过去当奴隶的。所以,这个用工条件要谈明白。你可有想法?”
说到用工条件,黎元洪明显的一愣,这涉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用工就用工,啥条件?给钱就行呗!
王定边做包工头的那些年,见过太多类似黎元洪的表情了,那极度类似在校大学生的“清澈的愚蠢”。懒得听他的意见,王定边自顾自的说起后世的用工要求。
“用工的数量以及用工期限,需要与我国商定,用工国不得随意变更。
工人的工作时长不得超过10小时\/天,用工国需要提供食宿、医疗、并提供工作必要的工具与防护。
工资需要直接支付给我国政府,每月5号打钱,超时每天将收取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各国在华产业将作为担保物,用以担保用工国的薪资发放。
如有工人因为战争,或者劳累过度死在用工国,该国需要按照士兵阵亡标准进行抚恤。
如果工人本人愿意留在用工国,该国也同意的,用工国需要支付300美金\/人给我国政府。并且该国要以正常公民对待,不得歧视。
最后一条,我国需要派遣监督人员,监督劳动待遇,以及劳动条件的落实情况。如果用工国阳奉阴违,我国可随时终止合同。”
王定边的话算是开了黎元洪的眼界。在这时期的中国,军阀打仗的时候用人,往往就是拉壮丁。需要用人运送粮食,运送武器,都是去各地拉民夫的。能管饭的都算好的,付工钱?你以为这是出来打工啊!
包括军中,包括黎元洪自己私宅的佣人,包括他入股的那些个产业,用工合同?没见过。都是口头约定居多,双方靠的就是各自的信誉。倒是有卖身契这东西,白纸黑字,不识字的那就按手印画押。现代的用工关系,在中国还真没有普及。
最后,王定边语重心长的对黎元洪说到:
“大总统,西方列强都是商业立国的海洋国家,契约这东西他们普遍比较认。虽然也有不规矩的时候,终归要有文字性的东西作为依据。这次也算是个机会,不仅对外劳务要有严格的合同,咱们国内的雇佣关系也要普及合同制。只是靠着个人信誉做事,太落后了。”
“大元帅说得对,我受教了!”
急的如同热锅上蚂蚁的列强没想到,中国人竟然玩起了契约。没办法,中国人的要求都是合理的,他们也只得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