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章 警察制度改革(1/2)
作为中华民国的首都,京城的防卫工作一向是极为严密。宛平、长辛店、通州、廊坊、居庸关、遵化等地都有部队驻防。加上驻扎在天津的陆海军,整个京城周边,有超过20万的驻军。
不同于清末的八旗兵,或者仓促组建的武卫诸军,这20多万的部队可是精锐。大部分士兵都是经历过战争洗礼老兵为骨干的,装备水平也是全军领先。
北宋年间,驻守在都城周边的军队叫做“禁军”,驻守在都城以外的,叫做“厢军”。这种政策的弊端很大,比如军队规模过大,部队得不到战争检验,以至于糜烂、吃空饷,甚至还有传言说是战斗力低,当然了,这是假的。可是,这一政策有个巨大的好处,那就是有效抑制了地方势力的发展。
自宋以后,元明清等朝代大致沿袭了宋代的制度。都会在京城周边部署重兵,内陆的各地驻军相对较少。为了克服宋制的弊端,禁军的规模一般在15万~30万,不会像北宋,动不动搞出个60万禁军,后来还有80万禁军、120万禁军!盲目扩充禁军规模,将流民随意招募进来,以至于军队臃肿。训练跟不上,军费反而成倍增长,结果金人一来,一戳就倒了……
民国面临的国际局势,不比清末好到哪去,国防一事不得不重视。因而,即便将云贵纳入麾下了,国防军的规模依旧维持在120万人左右。
国防的重点是两个,一个是保卫首都,一个是边境防御。有些事情很残忍,但是真真的存在,首都重要性是要大于边防的。而内陆的地区,除了在一些个重要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或者国防民用等设施,会有少量军队驻防,其余就不会驻扎军队了。
按照王定边的设想,军队应该是保家卫国的,枪口主要对外的。对内的治安维稳,应该交给警察,毕竟是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甭管是村与村之间的械斗,或者说两三个人互殴,亦或是各类经济犯罪。应对这种事件,出动装备了机枪大炮的军队?那不是大炮打蚊子嘛!而且,用国家最锋利的刀,来处理这类“疥癣之疾”,委实大材小用,还容易导致事态扩大。
于是,王定边召集了各方专家,决定对现有的警察制度进行改革。
中国的警察雏形出现的很早。相传大禹治水的时候,大禹召集各部落首领来开会。结果防风氏故意晚来,被大禹下令捉拿,并将之审理,最后处斩。这是最早的警察行为原型。到了两汉时期,衙门内有了专门的“皂隶”,这是后世捕快的雏形,也就是咱们中国古代的警察,不过偏向于刑警。
现代警察制度的创立得益于袁世凯,具体执行人是赵秉钧。说起来,又是一桩屈辱的过往……
庚子国变以后,列强不仅仅是占据了北京,天津一直到山海关也被列强占领。
按照列强们朴素的强盗思维,抢到手里的东西没有还的道理,肉要烂在锅里!结果,义和团一场运动,数百万的中国百姓卷入,直接是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那时候的洋人哪见过这阵仗,真心吓坏了!
他们惊讶的发现,原来不是中国人民怂包,是清政府怂包!真要把满清给搞死了,换上来一个不怕死的政府班子,还能有洋大人的好?就这样,洋人的态度变了,和谈!想要北京,还给你!天津,还给你!京津一带都还给你!
但是,列强提条件了。要用钱赎买,就算在赔款里了。还有一点,不准大清国在沿线驻军。以免威胁各国军事及外交人员的安全。
堂堂一国首都,岂能暴露在外国人眼皮底下?没有军队的保障,大清国还能控制得住京畿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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