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李子木的“凡人”调查(2/2)

【凡人逻辑演绎】

疑点一:作案动机。 霍烈虽然脾气暴躁,但他是个标准的“守财奴”。那座矿场是霍家的命根子,里面的原石是他下半辈子的指望。一个再怎么冲动的人,会为了发泄情绪,烧掉自己的银行存折吗? -> 结论:动机不成立。这不符合人性的趋利避害。

疑点二:证人证词。 胡长老。那个一辈子没撒过谎的老人。 他在凌晨三点,正好起夜?正好透过窗户看见?正好霍烈还没蒙面?正好还拿着火把(生怕别人看不见)? 这太巧了。在侦探的字典里,所有的巧合都是精心设计的必然。

“可是,胡长老为什么要撒谎?”碧琪在一旁低声问道,“他图什么?”

“这就是关键。”

李子木睁开眼,目光穿过人群,落在了远处胡长老那佝偻的背影上。老人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

“碧琪,以前我们查案,找的是‘凶器’和‘血迹’。”

“但在这个案子里,凶器不是火把,血迹也不是红色的。”

李子木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从黑市换来的劣质铜板,在指间翻转:

“在这个金币时代,所有的‘诡计’,归根结底只有一种——交易。”

如果胡长老是“完美证人”,那么让一个完美的人通过撒谎来毁灭另一个无辜者,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这不仅仅是道德的沦丧,这一定涉及到了生存的底线。

李子木的脑海中浮现出胡长老之前在药铺门口徘徊的身影,以及听说他小孙女中毒未愈的传闻。

逻辑链闭环了: 张伟制造灾难(中毒\/破产) -> 制造债务(高利贷) -> 控制关键人物(胡长老) -> 制造伪证(指控霍烈) -> 没收资产(吞并矿场)。

“这是一个完美的商业闭环。”李子木冷笑一声,眼中的迷茫彻底散去,“这根本不是刑事案件,这是一起金融并购案。”

所谓的“纵火”,只是为了把资产价格打到最低。 所谓的“审判”,只是为了清除并购路上的障碍。 所谓的“证人”,只是这笔交易中的一个支付凭证。

“子木哥,你想通了?”

“通了。”

李子木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

“既然这案子的核心是‘钱’,那靠查指纹、找脚印是破不了案的。”

他看向那座戒备森严的翡翠银行,眼神变得前所未有的锐利:

“要想证明霍烈的清白,要想让胡长老说真话,只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让张伟手里的‘筹码’变成废纸。当那五十枚金币的债务不再是压力的时候,真相自然会浮出水面。”

李子木拉起碧琪,转身没入黑暗的巷道,向着鬼市的方向大步走去。

“走,去见九爷。调查结束了,现在——战争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