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抵制没用!(2/2)
他们争的是足球运动的管理权,除非国人不在看足球运动,否则只要他们牢牢地抓住足球事宜的管理权,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了....
此刻,办公室里的气氛瞬间变了,刚才的颓丧,瞬间被和气取代。
想通一切的足协领导们,又站在了统一战线,坐在主位的大领导,此时也看了看站在一旁候命的下属,语气变得斩钉截铁起来:
“现在,立马给苏超主办单位发文,让他们把联赛管理权交上来!”
工作人员不敢怠慢,连夜起草文件。
第二天一早,一份盖着华夏足协公章的(试行)文件,就直接出现在了大家的眼底。
关于印发《华夏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华夏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新规第五条:“主办【跨区域社会足球赛事】的会员单位,需履行事前【报备程序】。”
新规第八条: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组织者(包括足协、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非政府组织机构、个人等)【应当事先成立赛事(赛区)组委会】。
并制定、完善相关的赛事规程和组织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赛风赛纪风险分级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防范、化解赛风赛纪风险。
赛事主办方应承担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主体责任,需按照 “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负责其所组织的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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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虽然没有在明面上提到苏超,但是里面的字字句句,都剑指苏超。
事前报备程序中的“跨区域”和“报备”两个关键词,直戳苏超命门——
苏超覆盖江南13个城市,天然符合“跨区域”的相关定义;而“报备”二字,则是“足协架空地方赛事主办权的后手”。
以前苏超是地方自主举办,现在却要向足协报备,等于把主办权的 “半条命” 交了出去;
更巧妙的是,足协新规第三条,明确适用范围为“华夏足协举办的赛事”,
可第五条又偷偷把“社会足球”的全口径称呼,都纳入了足协监管,堪称规则设计的“神来之笔”。
这一手 “偷换概念”,等于把苏超这种地方自发的联赛,强行拽进足协的管控范围。
相关文件一出,没有任何意外,直接登顶各大互联网平台的热搜。
众多网友,甚至看都没有看完这份文件,就直接开骂了。
“垃圾单位,又出来找画面了是吧,你们是真牛啊!”
“这就是冲着苏超去的,同时也是在警示其他蠢蠢欲动的省份,即将学习苏超模式的省份,足球运动归足协管。
不是不让你们办,但是必须要跟相关的主管单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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