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冤鼓之鼋怪击鼓(2/2)

忽而发现塘底有头大鼋(大鳖),背甲上插着支箭。。。。。。

于是,陈牧命人将大鼋抬到秦淮河边,将大鼋放入秦淮河中放生。

从此之后,夜里,县衙门口的冤鼓,再没有自己响过。

鼋三则

清朝康熙年间,溧水石臼湖中有一头大鼋(大鳖)。

鼋的背甲(背壳),宽广近一亩,重千钧(三十斤为一钧,千钧即三万斤)。。。。。。

又康熙年间,溧水城中书商靳氏之母,在河中洗澡,化为一头大鼋,入于深渊之中。

后来,(大鼋)常常出现在秦淮河中。

靳氏母亲当初在河中沐浴之时,头顶插着支金钗。

后来,大鼋出现之时,金钗仍在其头顶。。。。。。

又清朝康熙年间,溧水城中有个武官,名唤某甲。

某甲年老力衰,某年忽而生病。

病情严重,快要死了。

某夜,他忽而做梦,去了阴司。

判官见他来了,说:“你阳寿已尽,本当死。但你年轻之时,救过一头鼋的性命,那头鼋乃是秦淮河水君。因此,我想为你加寿十八年。”

几个鬼差于是捧着加寿文书,请示上命。

过了半天,判官对某甲说:“事办成了!”

于是判官命两个鬼差,将某甲送回阳间。

两名鬼差押着某甲,来到一座桥上。

忽而将某甲,从桥上推入水中。

某甲落水,大惊,忽而梦醒。

再一睁眼,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床上,在自己家中。。。。。。

某甲暗暗牢记此事,从此之后,某甲的病渐渐好转,痊愈。

后来,果然又活了十八年才死。

临终之时,某甲叮嘱子孙,不要杀生,不要吃肉食,应当时常斋戒吃素,多做善事,多积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