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大风厂股权(1/2)
上午10点,光明区政府大礼堂。
“大家上午好,我是周泽川,今天把大家召集到这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理清大风厂的股权争议。”
还没等周泽川把话说完,陈岩石便打断他道:“这有什么好争议的,就是不法商人官商勾结,拿走了工人们的股权。”
“陈老,现在是法治社会,咱们一切都要讲证据,不是您说官商勾结就是官商勾结。”周泽川耐着性子解释道。
若非这会官方正在直播,他绝对不会这么客气。
说完,不等陈岩石说话,他把目光看向法院的陈清泉道:“陈副院长,大风厂的股权是你们院判给山水集团的,你给大家说一说为什么这么判。”
“好的,周书记。”陈清泉点了点头,然后开口解释道:“我先简单说一说事情的具体情况。
2012年1月12日蔡成功以大风厂为抵押,从山水集团借了6000万的过桥贷款,约定6天之后归还,日息1%,也就是36%的年利率。
贷款期限到期后,蔡成功无钱偿还,半年后也就是2012年6月18日山水集团将蔡成功及其山水集团起诉至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过我院的仔细审查,发现这笔借款的事实清楚,证据材料齐全,没有什么可质疑的点。
于是,我院在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后,依法做出判决,将大风厂判给了山水集团。
“你这完全就是胡说八道!”被法警紧紧看管着的王文革突然大声叫嚷起来,“这明明就是蔡成功的个人借款,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面对王文革的质问,陈清泉不慌不忙地从资料里翻出一份复印好的借款合同,然后展示给在场的所有人看。
“大家请看,这就是大风厂大股东兼法人蔡成功签署的借款合同,上面不仅有他自己的签名,还附着其他股东代表的签字。
这就充分证明了,其他股东对于这份借款合同也是认可的。
所以,这份借款合同完全是合法有效的,我们的判决完全是依据法律条文来进行的,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面对陈清泉的解释,持股工人们慌了,有人急忙解释道:“胡说,那是蔡成功找人替我们签的字,我们根本就不知道。”
其他持股股东也纷纷附和,表示自己并不知道。
陈清泉看了这些人一眼,然后对周泽川道:“周书记,这些签字经过技术部门的比对,就是相关股东代表的签字,而且他们也承认这是他们的签字,这是证据材料。”
“那也是他们被蔡成功骗了。”陈岩石一看事情的发展不利于大风厂的持股股东,急忙插话道。
“陈老,他们被蔡成功骗那是他们和蔡成功的事,和山水集团有什么关系,我们法院这么判,完全没有任何问题。”陈清泉耐心的解释道。
“怎么会没有关系,大风厂那块地价值10个多亿,他们用6000万就拿走了,这合理吗?不是巧取豪夺是什么?”陈岩石大声嚷嚷道。
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对此事讨论开了。
“我也觉得这是巧取豪夺!”
“我觉得也是,不然价值10个亿的公司怎么才抵押了6000万。”
“你们知道什么,这个公司快破产了,当时抵押的时候就值几千万,是判给山水集团之后,政府要拆迁才涨上去的。”这是周泽川专门吩咐引导舆论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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