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一个官方身份(1/2)

有了李厂长那番既带着警告又包含默许,甚至隐含着期待的支持,笼罩在“醒桦服务社”构想之上的那层无形压力仿佛瞬间减轻了许多。事情推进的速度,如同解开了缆绳的小船,顺着开始转向的风,明显快了起来。

然而,这“快”也只是相对而言。在这个凡事讲究程序、层层审批的年代,任何一个新事物的落地,都免不了一番奔波与磨砺。接下来的几天,陈醒带着于莉和阎埠贵,几乎跑断了腿,将北平城冬末春初那依旧料峭的寒风灌了满腹。

阎埠贵这次可谓是找到了施展毕生所学的舞台,将他那份“文化人”的考究和“老学究”的执拗发挥得淋漓尽致。他那间堆满杂物的小屋,彻夜亮着昏黄的灯光。他伏在案头,鼻梁上架着那副用胶布缠了又缠的眼镜,对着几张珍贵的稿纸,逐字逐句地推敲、打磨。那份《醒桦服务社章程》,他反复修改了十几稿,既要规避可能引发争议的词汇,如过分强调“股份”、“分红”,而是巧妙地替换为“劳动贡献记录”、“年度效益共享”,又要最大限度地嵌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等体现灵活性的核心诉求。《经营范围说明》被他写得既宽泛又具体,涵盖了“日用五金制品加工修理”、“废旧物资综合利用”、“职工及家属生活服务”、“文化娱乐活动辅助管理”等看似平常却留有充分余地的项目。《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则详细列明了每个人的家庭成分、原工作单位(或待业)、纳入服务社的原因,着重强调了“安置职工家属”、“解决就业困难”的社会效益。每一份文件,他都力求用语规范,引用的政策依据(哪怕是模糊的社论精神)都标注清楚,格式工整,仿佛这不是一份创业文件,而是一份需要流传后世的严谨学术报告。

“一字千金,一字千金啊!”阎埠贵常常一边呵着冻僵的手,一边对帮忙誊写的阎解成絮叨,“这章程就是咱们的‘根本大法’,一个词用错了,可能就是灭顶之灾!你看这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这‘上级主管部门’就很有讲究,可以是厂里,也可以是街道,留了余地。还有这里,‘利润分配需预留不少于百分之三十作为集体发展基金’,这既符合集体经济的普遍原则,也限制了过度分红,显得咱们不是光盯着钱……”

于莉则展现了与阎埠贵不同的另一种能力。她负责跑街道办事处这一层。面对那些习惯了按部就班、对各种“新事物”本能抱有警惕的街道干部,于莉没有急躁,更没有空谈理想。她总是带着得体的微笑,穿着那身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灰色罩衣,将一份份阎埠贵精心准备的文书清晰地呈上,然后用最朴实、最接地气的语言,阐述“醒桦服务社”能给他们街道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

“王主任,您看,我们这服务社一办起来,首先就能解决咱们街道辖区内,像秦淮茹这样的好几户困难家属的就业问题,她们有了稳定收入,家庭矛盾少了,咱们街道的维稳压力是不是也小了?”

“李干事,我们计划在活动中心旁边,再开一个窗口,专门为附近居民提供换锅底、修农具、缝补这类小服务,收费绝对公道,这不也是方便群众,响应上级号召为民办实事吗?”

“我们所有的经营,都在轧钢厂和咱们街道的眼皮子底下,绝对合法合规,有什么问题,我们第一时间向街道汇报。”

她态度不卑不亢,理由充分实在,既点明了服务社的社会效益,又巧妙地将街道放在了“指导监督”的位置上,满足了基层管理者的权责感和安全感。几番沟通下来,原本有些推诿的街道干部,态度也渐渐缓和,甚至开始帮忙出主意,如何在汇报材料中更好地体现“街道支持集体经济探索”的亮点。于莉用她的耐心和务实,为服务社赢得了一道重要的基层屏障和不少同情分。

而最关键、也是最硬的一仗,则是在区的工商管理部门。这个机构在此时掌握着对各类经济实体“定性”和“放行”的大权,带着浓重的计划经济末期的色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并不罕见。陈醒知道,这一关,必须他亲自出马。

他选择了独自前往。带上所有准备齐全的文件,以及那份盖着轧钢厂鲜红公章、措辞严谨的《情况说明》,更重要的是,怀揣着李厂长那句“必要时可以打招呼”的底气。接待他的一位姓王的科长,约莫四十多岁,穿着蓝色的中山装,脸色严肃,坐在堆满文件的办公桌后,透着一股长期审批工作养成的审慎和疲惫。

陈醒没有急于递上材料,更没有一上来就提李厂长的关系。他先是礼貌地自我介绍,然后清晰地说明了来意,将一摞整理得井井有条的文件轻轻放在对方面前。

王科长拿起文件,粗略地翻看着,眉头习惯性地蹙起。“‘醒桦服务社’?这个名字……没听说过这种类型啊。你们这算是集体企业?还是合作组织?性质有点模糊。”他抬起眼,目光锐利地扫过陈醒,“而且,涉及到厂内职工和家属,这人事关系怎么算?经营范围和方式,跟现有的供销社、合作社有没有冲突?”

压力扑面而来。陈醒深吸一口气,神色坦然,语气诚恳而沉稳,开始了他的“陈述”:

“王科长,您问的都非常关键。请允许我向您详细汇报一下我们这个服务社的实际情况和初衷。”他没有被对方的严肃吓倒,反而更加条理清晰。

“首先,我们完全依托于红星轧钢厂,是在厂领导认识到职工家属就业困难和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需求后,支持下进行的内部改革探索。可以理解为‘厂办大集体’的一种新形式,人事关系上,主要还是依托厂里管理,我们负责工作安排和报酬发放。”

“其次,我们的经营范围,主要立足于服务厂内职工和周边社区,做的是拾遗补缺的工作。比如利用厂里的边角料生产一些灯架、收音机外壳,比如搞个小食堂改善伙食,比如开放阅览室。这些,与面向全社会的供销社、国营商店在定位和规模上都有明显区别,不存在冲突,反而是有益的补充。”

“最重要的是,王科长,”陈醒身体微微前倾,目光真诚地看着对方,“我们这是在响应中央‘搞活经济’、‘探索新路’的号召,是在微观层面进行实践。我们自负盈亏,不用国家投资一分钱,还能安置就业,创造税收,方便群众。这难道不正是目前政策鼓励的方向吗?我们所有的活动,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账目公开透明,接受厂里和街道,当然也包括贵单位在内的多方监督。我们是想在规则的框架内,摸索一条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能为更大范围的改革提供参考的经验。”

他顿了顿,最后才看似不经意地补充了一句:“我们轧钢厂的李厂长,对这件事也非常重视,认为这是我们厂在剥离社会职能、探索厂办集体企业改革方面的一次有益尝试,特意嘱咐我,要把情况向贵单位汇报清楚,争取领导的支持和指导。”

他没有直接要求“关照”,而是将李厂长的关注转化为对“改革尝试”的重视,将工商部门放在了“指导”和“把关”的高度。

王科长静静地听着,手指在《章程》的某一页上轻轻敲击,脸上的严肃渐渐被一种深思所取代。他重新拿起文件,更加仔细地翻阅起来,特别是关于经营范围、管理制度和分配原则的部分。他偶尔会打断陈醒,询问一两个细节,陈醒都对答如流,解释得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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