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减轻徭役与赋税(1/2)

《拨乱反正令》的雷霆之势,为《恤民诏》的落实扫清了官场障碍。然而,真正将“减轻徭役与赋税”这项核心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却是一项更为复杂、细致的系统工程。这考验的不仅是皇帝的仁德和丞相的决心,更是整个帝国行政机器的执行力。

李斯亲自坐镇丞相府,将这项工作列为当前的重中之重。他召集了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少府(掌管皇室财政及山海池泽之税)、以及各相关官署的负责人,连日会议,核算数据,制定细则。

减轻赋税方面,首要问题是厘清“减免一年或两年”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关东原六国之地,情况复杂,有的地方受战争创伤严重,有的则相对完好。一刀切显然不够精准。

“丞相,”治粟内史郑国(水利专家郑国之后)捧着厚厚的籍册,面露难色,“各地田亩数量、往年收成、人口多寡皆不相同,若简单以地域划分减免年限,恐有失公允。譬如,三晋之地战乱频繁,减免两年理所应当,但齐地相对富庶,是否可酌情只减免一年,或分等级减免?”

李斯沉吟不语,手指轻轻敲击着案几。他深知公平的重要性,若处理不当,好事也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他看向一旁悬挂的巨幅帝国地图,目光锐利。

“郑内史所虑有理。”李斯最终开口,“然陛下仁德,意在普惠万民,不宜划分过细,反生枝节。这样,以郡为单位,由丞相府会同治粟内史,根据各郡近五年之粮产、人口变动、战损情况,综合评定‘受损等级’。甲等(受损最重)减免三年赋税,乙等减免两年,丙等(如关中、蜀中、齐地核心区)减免一年。评定标准需透明,结果公示各郡,若有异议,可申诉复核。”

这个方案既考虑了差异性,又保持了相对简洁,避免了基层官吏上下其手的空间。众人闻言,皆觉可行,纷纷领命。

接着是停罢工程、减轻徭役带来的劳力安置问题。少府令汇报,仅阿房宫、骊山陵(部分停建)遣散的工匠、刑徒、民夫总数便高达数十万之巨。如何让这些人顺利返乡,不成为流民,甚至转化为恢复生产的劳动力,是关键。

“发放路费、口粮,务必足额,不得克扣!”李斯强调,“此事由少府与治粟内史共同负责,钱粮直接从中央府库调拨,沿途郡县设立补给点,凭符券领取。各郡县需做好接收准备,登记造册,确保其能回归户籍,分得田亩,或安排其他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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