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付酬募工开先例(1/2)
郑国渠的拓宽与加固工程,关乎关中万顷良田的灌溉,更关乎新生帝国民生根本的稳固。在“慎用民力”的总原则下,丞相李斯于丞相府夜以继日地推敲劳役章程。烛光映照着他日渐苍老却更显沉静的面容,最终,他提起笔,在一卷崭新的竹简上,写下了一条在当时堪称石破天惊的条款:“凡参与郑国渠工程之民夫,除每日由官府供给饭食、安排宿处外,另按日出工情况,给予一定钱粮作为酬劳。”
这并非完全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其报酬数额远低于市价,更像是一种“以工代赈”的强化版。然而,在普遍实行无偿、强制性徭役的秦代,这一决定,无异于在坚冰上凿开了第一道裂缝。
曾几何时,大秦的铁律如山。百姓服徭役,修筑长城、驰道、宫室、陵寝,是法定的义务,更是沉重的枷锁。无数黔首在皮鞭与律令的驱使下,走向遥远的边塞或巨大的工地,往往只有勉强果腹的糙米黍粥,甚至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汗水、鲜血乃至生命,都成了帝国宏伟工程的无声注脚。这种无偿且严酷的征发,虽然能在短时间内集中骇人的力量,却也如涓涓细流,汇成了积郁在百姓心中的怨愤之河,是帝国肌体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如今,新帝扶苏登基,倡行仁政,减免赋税。李斯深知,若在劳役此等直接关系民生痛感的大事上依旧因循旧制,所谓的“与民休息”便成了空中楼阁。因此,他力主付酬募工,其考量深远而务实:
其一,彰显新政诚意,化解民怨。 “陛下减免田租,百姓已感念天恩。然徭役之苦,尤甚赋税。”李斯在小型朝议上对几位核心大臣阐述,“若使民夫于郑国渠上不仅能果腹,还能有所盈余,带回些许钱帛补贴家用,则朝廷‘仁政爱民’之心,方能真切落地,而非一纸空文。此可收服民心,化解抵触,使工程顺利进行。”
其二,驱散怠工阴云,保障质量。 无偿劳役之下,民夫视服役为畏途,消极怠工、敷衍塞责乃至暗中破坏屡见不鲜。一名治粟内史府的官员补充道:“丞相明鉴。给予报酬,虽微薄,却能使民夫知其为自身利益劳作。工程早一日完成,渠水早一日灌溉,他们亦早一日得利归家。如此,其积极性自生,于工程进度、质量,大有裨益。监工亦可从一味鞭笞,转向督导规章,氛围将大为不同。”
其三,润泽民间经济,稳固根基。 李斯的目光投向案上的地图,关中风物宛在眼前。“关中农户,农闲时本就劳力富余。令其参与工程,得此报酬,可添置犁铧、修缮房屋,或存蓄以备不时之需。这些钱币流入市井乡野,货物流通,市面得以活跃,此乃滋养地方之活水。民富,则国本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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