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7章 海贸渐兴设市舶司(1/2)
面对东南沿海地区日益兴旺、潜力巨大却又充满不确定性的海外贸易浪潮,庞大的帝国管理机器并未迟钝或失位。在咸阳宫深邃的殿堂内,经过年轻皇帝扶苏的深思熟虑与大力支持,以及以李斯、冯去疾等重臣为首的朝堂诸公多次反复、甚至不乏激烈辩论的廷议之后,一项旨在顺应时势、加强管控、并试图从这股新兴经济力量中获取稳定收益的重要制度创新,终于应运而生——皇帝正式颁布诏书,敕令在帝国东南沿海数个重要的港口城市,“设立市舶司”,作为中央直属机构,专门负责管理与海外诸蕃国的贸易事宜。
这一举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帝国层面正式承认了海外贸易的巨大价值,并决心将这股原本处于自发、零散、甚至带有几分灰色色彩的民间海洋经济活动,纳入官方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使其从“草莽”走向“庙堂”,成为帝国经济与战略体系中一个正式且重要的组成部分。
首批被选定设立市舶司的港口城市,是经过朝廷精心考量的。它们均位于帝国东南沿海,拥有良好的贸易传统和地理优势:
会稽郡(大致位于今江浙沿海地区):此地自古便是吴越故地,河网密布,腹地富庶,手工业发达,且拥有天然良港,是帝国传统的内外贸易枢纽之一,商贸基础雄厚。
闽中郡(今福建沿海地区):海岸线曲折,多优良避风港湾,虽开发较晚,但民风悍勇,善于操舟,与南洋诸岛联系日益紧密,极具发展潜力。
南海郡(今广州一带):地处岭南,濒临南海,是距离南洋、天竺乃至更遥远西方航线最近的天然深水港,历史上便与海外有零星往来,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选择这三地,朝廷意图明显:既要依托成熟基础(会稽),也要培育新兴增长点(闽中),更要抢占通往广阔南洋的战略要冲(南海),形成一个覆盖帝国东南沿海、梯次分布、功能互补的海外贸易管理网络。
新设立的市舶司,其职能被朝廷以律令形式明确界定,条文清晰,体现了中枢试图规范、引导并从海外贸易中获利的清晰思路:
其一,征收关税,充实国帑。 这是市舶司最核心的职能。诏令明确规定,所有从事海外贸易的船只,无论是帝国商船还是蕃国海舶,在进出指定港口时,都必须先行前往市舶司官署登记报备,接受官吏上船检查,核实船员、货物种类与数量。随后,由市舶司内精通货殖、设有专司估值的吏员,根据货物的珍稀程度、市场价格、数量多寡,按照朝廷颁布的、经过仔细测算的税率(如“十一税”或按货值分等课税),核算应缴纳的关税。税款需当场结清,市舶司出具官方凭证(税契)。所有税收款项,设立专门账簿,逐级上报,最终纳入少府或国库,成为帝国一项新的、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税率制定讲究平衡,既要保证朝廷能从蓬勃发展的海贸中获取可观收益,又不能税率过高而挫伤中外商人的积极性,可谓张弛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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