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刑措几乎可不用(2/2)
他顿了顿,补充了一个更具象征意义的细节:“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的‘亭卒’(负责基层治安、追捕盗贼的吏员),如今的主要职责已从昔日提刀持戟、昼夜追捕盗匪,悄然转向了巡夜报时、检查火禁、协助三老调解民间纠纷、甚至向乡民宣传讲解朝廷新政律令。他们随身佩戴的环首刀,很多时候更像是一种彰显威仪的仪仗,而非格斗厮杀的凶器。学生亲眼所见,有亭卒在集市中扶起跌倒的老者,其态甚恭,与民秋毫无犯。”
李斯静静地听着,花白的眉毛微微耸动,脑海中随着赵文的描述,清晰地勾勒出那些空荡阴冷的囚室、因案牍清闲而得以读书习字的狱吏、职能悄然从“惩恶”向“维护”转变的亭卒……这些生动具体的细节,共同拼凑出一幅“刑措不用、狱讼几息”的太平景象。这意味着,法律的存在,其威严固然是基石,但更理想的状态是,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潜在的威慑和最终的保障,而非常规的、频繁使用的治理手段。社会秩序的维护,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民众普遍的知法守法、内在的道德约束、有效的基层调解机制以及相对公平的社会环境。
他不由想起商鞅变法之初“弃灰于道者黥”的严刑峻法,想起始皇时代因徭役繁重、法令严苛而“赭衣塞路,囹圔成市”的惨状。对比今日,虽不能说已完全达到了儒家理想中“刑错不用”四十年的至高境界,但“几乎可不用”这五个字,已然是亘古未有的治世奇迹!这背后,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数十载推行下“人人知法”所带来的预防作用,是“选贤任能”考核制度带来的吏治逐步改善,更是“与民休息”政策持续推行所创造的安定、温饱环境,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结果。
“此非天降祥瑞,实乃人事之功也。”李斯长叹一声,声音中充满了复杂难言的感慨,有成就,有欣慰,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如释重负。他毕生致力于构建和推行的“以法治国”体系,其最高理想,或许并非以刑杀立威,使人畏惧而不敢犯,而是希望通过建立一套相对公正、明晰且能被广泛知晓和认同的规则体系,教化民众,规范官吏,最终达到“天下晏然,刑措不用”的境地,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如今,在他生命的暮年,竟然能亲眼看到这一理想在帝国最为核心的区域露出如此清晰、如此令人振奋的曙光,这对他而言,无疑是最大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