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格物之制开新元(2/2)

然而,朱雄英深知其阻力。他将这份疏议的核心内容,先在小范围内讨论,以期完善,并试探反应。

果不其然,当消息隐约传出后,朝野再次震动。这一次,反对的声音不再仅仅来自于利益受损者,更来自于意识形态的堡垒。

“与民争利已属不当,今竟要立法使匠人‘专营其利’,此乃鼓动天下逐利之风,礼崩乐坏之始也!”一位理学大儒在私人场合痛心疾首。

“士农工商,各有其分。匠人凭奇技即可得厚利,获殊荣,置寒窗苦读之士子于何地?长此以往,谁还愿读圣贤书?”这是许多科举出身官员的普遍忧虑。

“《工坊律例》规定工钱工时,乃是干涉民间契约,与民争权,非仁政所为!”

御书房内,朱元璋看着朱雄英呈上的详细条陈,眉头也皱成了川字。孙儿的想法总是如此……惊世骇俗。他本能地觉得那些“专利”、“赏格”有些离经叛道,但之前一次次的成功,又让他无法轻易否定。

“英儿,这‘专利’之说,前所未有。让匠人独占其利,是否会滋生垄断,反不利于推广?”朱元璋提出了最实际的疑问。

“皇祖父,”朱雄英从容应对,“十年之期,既可令创造者收回成本并获利,激励后来者。期限一到,其技便自动公开,天下人均可用之,岂不更利于推广?且,真正关系国计民生之重大技术,朝廷本就可通过‘赏格条例’优先获取。此举,实是以小利换源源不断之大利,是以朝廷之规则,引导天下才智为我所用!”

朱元璋又指向《工坊律例》:“这最低工钱……若坊主无力支付,岂不导致工坊倒闭,更多人失业?”

“皇祖父,能采用新式织机、蒸汽机者,绝非无力支付合理工钱之小户。此律正是要规范那些大工坊,防止其过度盘剥,激化矛盾。至于确系困难者,地方官府可酌情缓征或提供低息贷款扶持,此乃‘因势利导’之政,而非一刀切。”

朱雄英的回答,有理有据,既坚持了原则,又体现了灵活性。

朱元璋沉吟良久,他看着孙子那双充满智慧与坚定的眼睛,又回想起江南因新织机而增长的税收,龙江那日渐成型的巨舰,以及宋礼等人提起“格物”时眼中燃烧的光芒。他意识到,治理这个即将焕然一新的帝国,或许真的需要一些前所未有的新办法了。

“罢了!”朱元璋最终挥了挥手,带着一种开国君主独有的魄力,“既然以往的老办法管不了新事情,那就试试你的新规矩!不过,兹事体大,不可操之过急。可先择一二府县,就《工坊律例》与《赏格条例》进行试点。《专利新律》……容后再议。”

这已是巨大的突破!朱雄英心中一定,知道最难的一关已经过去。只要开了口子,种子播下,就不怕它不生根发芽。

“孙儿遵旨!定当谨慎推行,以观后效!”

格物之制,终于在帝国的肌体上,撕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这不仅仅是几项法令的颁布,更是一种全新的、尊重创造、鼓励探索、试图将无序活力纳入有序轨道的制度精神的萌芽。它标志着朱雄英的布局,已从单纯的技术引进和工程建设,深入到了塑造社会运行规则的更深层次。

潜龙之功,于此制度创新之处,再次显现出其超越时代的远见。一场由技术革命催生的制度变革,正伴随着洪武二十年的春风,在这古老的帝国悄然启航。南京城上空,似乎回荡着新旧时代规则碰撞、融合的隐约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