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不是来辅佐我的吗(上)(2/2)
爱音眨了眨眼,努力在记忆里搜索……
阿勒,她还真给忘了。
千早和彦叹了口气,对女儿的记忆力和智商感到绝望:“我是199读、保存珍藏;甚至会将他的形象和他亲生女儿的形象做成人偶,作为自己发泄欲望的工具。
他刚刚没有直接进门,不就是为了给自己留下面子和空间吗?
我是不是,特别变态,特别沉重?
说到底,你有多喜欢别的女孩,为什么要让我知道呀。
清告君这个混蛋,这个大笨蛋,就不能瞒着我吗?
你戏耍全世界,用装疯来从所有人的视线里消失,你不是很厉害吗?
那糊弄我这样一个笨女孩,应该更容易才对啊。
只要你用那些甜言蜜语,只要你稍微对我温柔一点,我都会无条件地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
我又不是不愿意被你骗,不是不愿意被你花心,也不是不介意你是个无可救药的渣男。
我只是……只是想让自己的那个梦,能做得更圆满一些而已。
可你……可你为什么当初要不告而别?
连一句交代都没有……连骗我都不肯吗?
初华越想越委屈,那好不容易才止住的眼泪,再次决堤,汹涌而出,很快便浸湿了他胸口的衣衫。
.......
这两天飞去魔都看对邦了,哎,小累,稍微少更一点。这个月剩下的时间要吃草了。
可惜我不是声优痴(小声)。
说一下感想。
(可以跳过不看,我鬼扯的,作者说放不下)
(淦!后期为过审删减大段内容)
鲁迅先生说过,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
小事件则如gogol的剧本《按察使》,众人都禁止他,俄皇却准开演;大事件则如巡抚想放耶稣,众人却要求将他钉上十字架。
(大段过审删减,绷)
木柜子乐队也是这样,我原先认为乐队乐手越是技术高超,能力卓着,其粉丝就越是聪慧理智。
然则事实似乎与我所见相反,某噶越是牛逼,其粉丝越是有些过激卑微,反倒是某噶平平无奇,粉丝越是相对理性自主。
以成员乐队之间平等为基础的邦多利乐队企划实际远远胜过某个或几个伟大主唱的歌喉。
残酷的邦多利历史经验证明,某个乐队或者乐手越伟大,粉丝越卑贱,某个乐手越伟大,团魂越无效。
乐队的主唱一旦变成伟大团长,她就不再是邦多利的救星,而会变成神人的代言。乐队领队自伟是可耻的,粉丝们的盲目崇拜是愚昧的。
从来就没有什么邦多利的救世主,全靠我们自己!没有完成这种觉悟,就不是邦多利闪闪发光,令人心动的乐队。
(过审删减内容)
正如mygo!!!是邦多利伟大的转折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