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三天死命令!一纸律师函干懵反贪局长!(2/2)
侯亮平的呼吸滞了一下。
他知道这是在打擦边球,但他没想到对方会从这里下手。
第二,羁押地点不合法。红星招待所并非法定的羁押场所。法律明文规定,羁押必须在看守所执行。将程度关在一个废弃的招待所内,进行高强度审讯,这在法律上,可以被定义为“变相的非法拘禁”。
看到这一条,侯亮平的脑中“嗡”的一声,李达康和赵东来那晚“查消防”的嘴脸,浮现在眼前。
原来那不是野蛮冲撞,那是组合拳!
李达康负责制造既定事实,祁同伟负责在法律上给予致命一击!
第三,也是最致命的一条:办案主体混同。律师函明确指出,执行此次抓捕和审讯的人员中,有多名从省纪委借调的办案人员。这严重违反了“法检分立”和“纪法分开”的基本原则。检察院的案子,混入了纪委的人,整个办案过程的合法性,从根子上就烂掉了!
侯亮平的额头上,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顺着鬓角滑落。
他不是不懂法。
相反,他对自己引以为傲的专业能力,有着绝对的自信。
可这一次,他被愤怒和急于求成的心态冲昏了头。
田国富给了他一把刀,他就只想着怎么把刀捅进祁同伟的心脏,却忘了检查自己的手套是不是干净,忘了脚下的地是不是坚实。
他所依赖的“尚方宝剑”,在真正的法律专家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漏洞百出!
这封律师函,写得太专业,太刁钻了!
每一个论点,都引经据典,环环相扣。
这背后,绝对有高人指点!
祁同伟!
这个名字浮现在侯亮平的脑海里,带着一股嘲讽的冷意。
他明白了。
这才是祁同伟真正的反击。
不是李达康那种大开大合的行政施压,而是用他侯亮平最熟悉、最自信的法律武器,来攻击他这个执法者本身。
用你的剑,刺你的盾。
这已经不是杀人,这是诛心!
“侯局,那两位律师还在会客室等着,说今天见不到您,拿不到放人的手续,他们是不会走的。您看……”
副主任的声音把他从情绪中拉回来。
见律师?
怎么见?
承认程序违法?
那等于承认自己滥用职权,程度必须当场无罪释放,他自己还得背个处分。
否认?
这封律师函白纸黑字,条条在理,他拿什么来否认?
在真正的法律大家面前,他那点辩解只会显得更可笑!
这一刻,他才真正体会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寒意。
他以为自己是猎人,却发现自己早已落入对方精心布置的陷阱,脚下踩的每一步,都是对方算计好的。
“让他们等着!”侯亮平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他一把抓起桌上那份律师函,身体因为急促的动作而踉跄一下,撞到了椅子。
他顾不上扶,拉开门就往外冲,直奔电梯。
他必须马上去找田国富。
这已经不是一个案子能不能办下去的问题了。
这封律师函,是一颗已经点燃引信的炸弹。
现在能拆掉它的人,整个汉东,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