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丰收庆典,灵谷飘香(1/2)
金色的,全是金色的。
你要是这时候站在后山的高岗上往下看,那景象绝对能把人的眼睛都给晃花了。
秋风,像是最高明的画家,手里挥舞着那支看不见的巨笔,在这片绵延的群山之间,狠狠地涂抹了一大片耀眼的辉煌。
原本那几百亩受过灾、差点就废了的田地,现在全都变成了金灿灿的海洋。风一吹,那稻浪就跟真的海浪似的,一波接着一波,从村头一直涌到村尾,发出那种特有的、让人听了心里就发酥的“沙沙”声。
这就是丰收的声音。
那是大自然在这个秋天,给予辛勤劳动者最慷慨的回馈。
而在那片被单独隔开、被阵法笼罩的“灵田”里,景象更是不得了。
这里的稻子,颜色绝非世俗那种普通的金黄,而是透着一种近乎神圣的玉质感。
阳光洒下来,不是被反射,而是被那稻谷给吸了进去,再吐出来时,就带上了一层迷离的紫韵。
每一粒谷子都饱满得像是要炸开,沉甸甸地坠在枝头。那原本傲然挺立的稻杆,此刻都像是负重的勇士,谦卑地弯下了腰,向这片土地致敬。
那股子香味,已经浓郁到了极致,却丝毫不让人觉得腻歪。
它不像是什么人工合成的香水味,那种味道,太肤浅。
眼下这股味儿,带着刚挤出来的醇厚奶香,带着深山幽谷里的不知名花香,还带着一股子纯净到让人想流泪的泥土芬芳。
风一过,香气就像是一双温柔的大手,瞬间把整个村子都给抱住了。
只要深吸一口,感觉五脏六腑都被里里外外洗了一遍,连头发丝、连指甲盖缝里都是香的。
哪怕是平日里最躁动的心,闻了这味道,也都得乖乖地静下来。
“乖乖嘞,这哪是种庄稼,这简直是在种金子啊!”
王大伯站在地头,满是老茧的手颤巍巍地伸出去,想要摸一摸那沉甸甸的稻穗,却又像怕给摸坏了似的,临到头又缩了一下。
直到确定那稻谷结实得很,他才小心翼翼地托起一穗。
那一瞬间,浑浊的老泪那是止不住地往下掉,顺着那纵横交错的皱纹,滴进了脚下的泥土里。
他种了一辈子地,面朝黄土背朝天,把腰都给累弯了,吃了一辈子的苦,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收成。
以前这片地,那是有名的贫瘠,也就是能打个几百斤粮食,还得看老天爷赏不赏脸,稍微来个旱涝灾害,那就是颗粒无收,全家跟着喝西北风。
可现在?
您瞅瞅这一亩地里长出来的东西,密密麻麻,沉得压手!
看着比以前三亩地加起来还要多!
而且这成色,这卖相,晶莹剔透得跟艺术品似的,傻子都知道那是稀世的好东西。
“大伯,别光顾着看了,吉时到了,咱们得动手了!”
就在王大伯感动得快要跪下谢天地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霁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青布短打,脚踩着千层底布鞋,头上系着个白毛巾,看着那叫一个精干帅气。
阳光打在他侧脸上,勾勒出硬朗的线条。
他手里拿着一把磨得锃亮的镰刀,刀锋上寒光闪闪,但他脸上却是藏不住的、发自内心的笑意。
那是农民看到庄稼成熟时,最纯粹的笑容。
“好!动手!动手!”
王大伯猛地回过神,狠狠地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似乎是要把那些年的苦难都给擦掉。
他深吸一口气,扯着那已经有些嘶哑、却中气十足的嗓子,对着身后那乌压压、早就等得望眼欲穿的人群,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了一声:
“老少爷们儿们!开镰咯——!”
这一嗓子,就像是发令枪,瞬间引爆了积蓄已久的热情。
“得令嘞!”
几百号人呼啦啦地就下了地,红的衣,蓝的裤,瞬间点缀在金色的稻海里。
“刷!刷!刷!”
那是镰刀利索地割断稻杆的声音。
清脆,利落,带着一种独特的节奏感,如同千万把乐器同时奏响。
虽然林霁早就斥巨资引进了小型的高效收割机,效率比人工高百倍,但这第一镰,必须要人亲手去割。
这是规矩,是传承。
这是对土地给予馈赠的一份最庄重的尊重。
只有手掌感受到了稻杆断裂时的震动,那份丰收的喜悦才能顺着血脉,真切地流进心窝子里。
至于灵田那边,林霁没让别人碰。
他自己带着铁牛,还有几个村里手里活儿最细、性子最沉稳的老把式,小心翼翼地脱了鞋,光着脚丫子踩进那松软的泥土里去收割。
这“紫玉灵谷”金贵得很,那不仅是粮食,更是这片天地灵气的结晶。
每一粒都不能浪费,每一刀都要割得稳稳当当,哪怕是震落了一颗谷粒,林霁都得心疼半天。
铁牛平日里大大咧咧,但这会儿却像是做绣花活儿一样,大气都不敢喘,弯着那如小山般壮硕的脊梁,一丝不苟地操作着。
倒是饭饭这家伙,今天出奇地勤快。
它也没人教,许是闻到了那股子让熊无法抗拒的灵气,自己就屁颠屁颠地钻进了地里。
那黑白团子在割剩下的稻茬里到处乱窜,像个滚动的汤圆。
只要看到地上有掉落的谷穗,它那小圆耳朵就一抖,立马用嘴小心地叼起来,然后迈着内八字的小碎步,屁颠屁颠地跑到林霁跟前。
它直起身子,两只前爪扒拉着林霁的背篓边缘,邀功似地把那谷穗往里一放。
放完还不够,还得扬起那圆滚滚的大脑袋,“嘤嘤”叫两声,然后得意地扭扭那毛茸茸的大屁股。
那意思是:看见没?本熊也是劳动力!快夸我!
“你看这饭饭,都快成精了,知道这是好东西,一粒都不肯糟践!”
“哈哈哈,那是,也不看它是跟谁混的!跟着咱们霁娃子久了,那是猪都能上树,何况是个国宝熊猫!”
“瞧它那得意样,这是等着晚上加餐呢!”
地里头全是欢声笑语,玩笑声、号子声此起彼伏。
那种丰收带来的巨大喜悦,有着无与伦比的治愈力,把之前那场风波带来的阴霾、焦虑、恐慌,统统冲刷得干干净净。
就像是一场大雨过后的天空,蓝得透亮,一点渣都不剩。
这一忙活,就是整整一天。
从日上三竿一直干到暮色四合。
等到太阳落山,余晖将整个溪水村染成一片暖橘色的时候,那偌大的晒谷场上,已经堆满了像小山一样的粮食。
这还仅仅是没脱壳的稻谷,就已经堆得让人连路都不好走了。
而在旁边,还有那一筐筐从别的地里、大棚里现摘下来的蔬菜瓜果。
那红玉番茄,个个都有拳头大,红得透亮,皮薄得仿佛一弹就破,甚至能看清里面流动的汁水;
那水果黄瓜,翠绿得像上好的翡翠雕出来的,顶花带刺,看着就那么脆生;
还有那一个个足有几十斤重、如大磨盘一样的大冬瓜,表皮上挂着层白霜,看着就敦实喜人……
堆满了!
真的堆满了!
村里的仓库早就塞不下了,甚至连带着把村小学的操场都给临时征用,全都铺上了油布,堆满了丰收的果实。
空气中弥漫着植物成熟的甜香,浓郁得化不开。
为了庆祝这场溪水村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大丰收,林霁早就发了话,今晚不计成本,要办一场盛大的丰收庆典!
这不仅是自己村里人的狂欢,他还要把所有在困难时期帮过溪水村的人、所有一直支持他们的朋友,全都请来热闹热闹。
酒席就摆在村口那最为开阔的打谷场上。
露天的,没那么多讲究,但气势一定要足。
林霁大手一挥,直接连摆了五十桌!
那种咱们农村特有的大圆实木桌,一溜儿排开,颇为壮观。桌上铺着大红的一次性塑料台布,四周围着红红火火的塑料凳子,在灯光下看着就透着一股子喜庆劲儿。
全村的男女老少,这会儿没一个闲着的。
村里的妇女们全都自发上阵了。
大盆里哗啦啦的水声,是她们在洗菜;案板上咚咚咚的节奏,是她们在切肉。
那动作麻利得就像是在演杂技,说说笑笑间,一大盆食材就处理得井井有条。
露天搭建的临时厨房里,那几口特大号的大铁锅,下面的柴火烧得旺旺的,火苗子舔着锅底,把黑铁锅烧得滚烫。
这次掌勺的主厨,依然是林霁本人。
虽说如今也是身家不菲的大老板了,但他一点架子都没有。
更重要的是,他这手出神入化的厨艺,早就把全村人的嘴给养刁了,哪怕去县里的大酒店请个大厨来,大伙儿恐怕都觉得不对味。
这种大喜的日子,这团圆饭,必须得这娃子亲自做,那味道才正宗!
“刺啦——!!”
随着一声爆响,林霁手里的铁铲一翻。
一大盆切得方方正正、肥瘦相间的极品五花肉滑入锅中。
那香味瞬间就像是一颗炸弹爆开,霸道地窜了出来,顺着风能飘出二里地去。
围在锅灶边等着看热闹的那些小皮猴子们,一个个眼睛瞪得溜圆,喉咙咕噜咕噜直响,馋得口水都要流到脚面上了。
“好香啊!林叔叔做的红烧肉最好吃了!”
“去去去,小馋猫,一会儿上桌了管够!”林霁笑着把几个想偷吃的孩子赶开,手里的动作却丝毫不停。
今天这菜,全是用自家地里刚摘下来的新鲜货做的,那就是两个字——讲究!
那番茄炒蛋,红黄相间,色泽诱人,甚至根本不用放糖,光是那番茄自带的甜味,就能把人的舌头给化了,酸甜适口,开胃得很。
那清炒时蔬,哪怕只放点油盐,大火快炒,吃起来也是脆嫩爽口,鲜甜多汁,比外面的大鱼大肉还要抢手百倍。
但这还不是重头戏。
最绝的,是那一锅用柴火灶特意闷煮出来的米饭。
那可不是普通的米饭,林霁在里面特意掺了一点刚收上来的“紫玉灵谷”。
虽说只掺了一小部分,但这威力简直大得吓人。
当时林霁掐着时间,大喝一声:“开锅!”
锅盖猛地一掀开。
好家伙!
刹那间,一股肉眼可见的白色蒸汽,像是一朵微型的蘑菇云一样,腾地一下升腾起来,直冲云霄。
紧接着,一股无法形容的奇异香味,霸道地不讲任何道理,直接把旁边那炖肉的浓香、炒菜的油香,统统都给压下去了!
那是一种纯粹的谷物之魂在燃烧的味道。
在场的所有人,不管男女老少,也不管正在干嘛,全都在这一瞬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齐刷刷地看向那口大锅。
然后,大家极有默契地、情不自禁地同时咽了口唾沫。
这米饭,一颗颗晶莹剔透,仿佛是用上好的羊脂白玉雕琢而成。而那几粒混在里面的紫玉灵米,更是闪闪发光,透着紫色的流光,就像是一大碗珍珠里,漫不经心地撒了一把极品紫宝石。
看着就贵气逼人!
这时候,各路贵宾和客人们,也踩着点儿,陆陆续续都到了。
云雾酒厂的厂长赵德柱那是第一个到的。
这胖子那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开着一辆大皮卡,风风火火地冲进村,车斗后面拉的全是厂里压箱底的好酒,那酒坛子垒得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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