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公益辩护的社会回响(1/2)
省律协会议室的穹顶吊灯亮得晃眼,台下坐着来自全省各地的律所主任、资深律师,还有几位法学教授。陈砚站在演讲台上,手里拿着李明华案的证据链图谱,指尖划过“真凶供述-目击者证言-dna鉴定”的红色连接线,声音清晰而坚定:“李明华案的突破,不是偶然。它证明只要我们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哪怕面对十年旧案的体制惯性,也能撬开真相的缝隙。”
台下响起一阵掌声,省律协副会长王健带头点头:“陈律师的公益辩护团,为我们行业树立了榜样。过去很多律师觉得‘公益案费力不讨好’,但李明华案告诉我们,公益不仅是责任,更是律师职业价值的核心体现。”
这场“公益辩护与错案纠正”研讨会,是省律协专门为李明华案召开的。自从案件改判无罪后,省内多家律所主动联系律协,希望学习公益辩护团的运作模式。陈砚的演讲ppt里,不仅有案件细节,还附了公益辩护团的《时间分工表》《证据梳理流程》,甚至包括如何说服目击者作证的沟通技巧——这些都是团队三个月来的实战经验。
“我们在固定老王证言时,没有一开始就谈案子,而是先拿出李明华母亲的申诉账本。”陈砚指着ppt里的账本照片,“当一个人看到另一个家庭十年的血泪坚持,内心的正义感会被唤醒。这比单纯讲法律条文,更能打破他的恐惧防线。”
台下的一位年轻律师举手提问:“陈律师,公益案没有收益,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怎么维持?会不会影响律所的正常运营?”
陈砚笑了笑,回答:“我们团队采用‘公益+商事’的平衡模式,上午处理商事案保障收入,下午和晚上推进公益案。启明所还专门设立了公益基金,补贴公益案的差旅费、鉴定费。更重要的是,当你看到李明华母子相拥而泣的那一刻,你会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得——这种职业成就感,是金钱换不来的。”
研讨会结束后,十几家律所的负责人围着陈砚,交换联系方式。省会的大成律所主任张涛握着他的手说:“我们所也想成立公益辩护团队,希望能跟你们长期合作,共享案件资源和经验。”另一家地级市的律所则提出,想邀请陈砚团队去做公益辩护培训,帮助当地律师提升错案申诉能力。
除了行业内的反响,社会层面的支持也源源不断。本地的一家新能源企业主动联系陈砚,提出每年捐赠20万元,设立“微光公益法律基金”,专门用于错案申诉和弱势群体维权。企业负责人在电话里说:“我们看到李明华案的报道后,很受触动。企业不仅要赚钱,还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你们的公益事业,就是我们践行社会责任的方式。”
还有几位退休法官、检察官,通过律协联系到陈砚,表示愿意作为“公益法律顾问”,免费为团队提供法律指导。曾经在省高院刑庭工作的退休法官老赵说:“我这辈子审过不少案子,知道错案对当事人的伤害有多大。现在退休了,能帮你们一起纠正错案,也算发挥余热。”
这些支持,让陈砚更加坚定了成立公益律所的想法。他特意整理了一份《公益律所筹备建议书》,里面详细列出了律所的定位(专注错案申诉、劳动争议、残障权益)、运营模式(公益案零收费,商事案低收费补贴公益)、资金来源(企业捐赠+政府公益项目+律所自筹),还附上了初步的人员架构图。
一天下午,陈砚带着这份建议书,去拜访周明远。启明所的办公室里,周明远仔细翻看建议书,时不时点头:“想法很成熟,定位也清晰。我之前跟你说过,启明所可以提供一年的免费办公场地,现在再加一条——我个人捐赠50万元,作为公益律所的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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