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试用期的第一课(2/2)
为了让苏晓更直观地理解“共情”的重要性,陈砚提议下午一起去张姐之前工作的餐厅附近走访。两人来到餐厅对面的小吃店,陈砚没有直接找老板或员工,而是先和小吃店老板闲聊:“我们是帮张姐来了解情况的,她在‘悦来餐厅’干了两年,听说最近被辞退了,还被扣了工资,您平时有没有看到她上班?”
小吃店老板叹了口气:“张姐人挺好的,每天早早就来开门,晚上十点多才走,有时候还帮我们看会儿店。上个月我还听她跟餐厅老板吵了一架,好像是说要签合同的事,没过几天就没见她来了。”这段对话被悄悄录音,成为证明“辞退与提签合同相关”的重要旁证。
随后,陈砚又带着苏晓找到几位常去餐厅的老顾客,其中一位退休大爷说:“我几乎每天都去吃早餐,都是张姐给我开票,她的签字我认识,我可以帮她作证!”
返程的路上,苏晓感慨道:“以前我总觉得‘证据是靠找的’,今天才知道,‘证据也是靠聊出来的’。如果我自己来,可能只会去餐厅找老板对峙,不仅拿不到证据,还可能让张姐更害怕。”
“这就是公益案的‘温度’所在。”陈砚说,“我们不仅要帮当事人赢官司,还要让他们感受到‘有人站在他们这边’。就像张姐,她要的不只是半个月工资,还有一个‘说法’,一份‘被尊重’的感觉。”
回到律所后,苏晓重新梳理张姐的案件材料,不仅补充了走访收集的录音和证人信息,还在《案件方案》里加入“调解优先”的建议:“张姐其实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想要回工资和一个道歉。如果能通过调解解决,既能节省时间,也能减少她的心理压力。”
陈砚看到方案时,眼里露出认可:“这才是真正为当事人着想的方案。记住,法律不是冰冷的工具,而是帮人解决问题的手段。试用期的第一课,不是教你怎么赢官司,而是教你怎么‘懂当事人’——懂他们的难处,懂他们的需求,这比任何诉讼技巧都重要。”
苏晓点点头,心里豁然开朗。她拿出笔记本,在扉页上写下:“公益法律,先有温度,再有力度。”看着窗外渐渐西斜的阳光,她第一次觉得,这份看似“不赚钱”的公益工作,比之前打赢任何一个商事案都更有意义——因为它连接的不是冰冷的合同条款,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一颗颗渴望被公平对待的心。
她知道,试用期的考验才刚刚开始,但这堂“温度课”,已经让她找到了转型的方向。未来,她要学的不仅是公益案件的办案流程,更是“如何用法律传递温暖”的能力,真正成为一个“懂法律,更懂人”的公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