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污染治理的监督之路(1/2)

十二月的田家村,寒风卷起田埂上的枯草,却吹不散村民们心中的暖意——东升化工厂环境公益诉讼案胜诉后,80万元赔偿款已足额到账,每户村民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损失补偿。但陈砚团队清楚,比起一次性的赔偿,“污染治理”才是关乎村民长远生计的关键,若化工厂敷衍了事,农田将永远无法恢复耕种,胜诉判决也会沦为“一纸空文”。

为确保判决落地,陈砚牵头成立“污染治理监督小组”,成员包括苏晓、小林,以及2名村民代表(老田和熟悉农田情况的老周)。小组制定了《治理监督细则》,明确“每月现场巡查2次、每季度抽样送检1次、定期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的工作机制,还专门建立了“治理档案”,详细记录每次巡查的照片、视频、谈话内容,确保全程可追溯。

首次巡查定在判决生效后的第十天。监督小组来到东升化工厂,却发现厂区内一片沉寂,所谓的“治理准备”仅停留在张贴一张《治理方案公示》,既没有看到环保设备进场,也没有专业施工人员到场。化工厂负责人面对询问,含糊其辞:“正在走设备采购流程,年底物流慢,再等等就会动工。”

“判决明确要求‘生效后立即启动治理’,现在已经过去十天,你们却连基本的准备工作都没做好,这是在拖延履行判决!”苏晓当即拿出判决书副本,指着“逾期未治理将承担强制执行责任”的条款,严肃警告,“我们会将此次巡查情况如实提交给法院,若你们继续消极应付,法院有权采取查封账户、限制法定代表人消费等措施。”

负责人见监督小组态度坚决,又担心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才勉强承诺“一周内确定设备供应商,半个月内进场施工”。监督小组现场拍摄了厂区现状照片,让负责人在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明确后续整改时限,才暂时离开。

半个月后,小组再次巡查时,化工厂虽已进场部分设备,但仔细检查后发现,所谓的“污水处理设备”竟是二手翻新的普通过滤装置,根本无法处理含重金属的工业污水;土壤修复区域也只是简单翻耕了表层土壤,未按方案使用化学淋洗剂和微生物菌剂。老田蹲在田里,抓起一把土,眉头紧锁:“这跟没治理一样!这样弄下去,我们的田还是种不了庄稼!”

陈砚立刻联系法院执行局,提交《监督情况报告》及现场照片、视频证据,申请法院介入督促。三天后,法院执行法官与监督小组一同来到化工厂,向负责人宣读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若五日内未按方案更换合格设备、规范施工,将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治理,费用由化工厂承担,同时对法定代表人张总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在法院的强制压力下,化工厂终于正视问题,紧急联系之前方案中指定的环保设备供应商,采购了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和土壤修复设备,并聘请专业施工团队进场。监督小组全程跟进设备安装、材料进场、施工过程,每次都详细核对设备型号、材料规格,确保与治理方案一致;遇到不懂的技术问题,还特意邀请之前参与方案制定的李教授远程指导,避免施工方“偷工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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