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清军夜袭(1/2)
咸丰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夔州城外的安庆军大营里,血腥味被晨露压得淡了些,却仍像一张无形的网,缠在每个士兵的鼻尖。余盛站在营寨高处的望楼里,目光扫过对面清军的营盘——那片帐篷扎得密密麻麻,却没了前两日的喧嚣,连巡逻的兵丁都缩着脖子,走得比往常慢了三分。
“大人,胡中和这两日没动静,怕是在琢磨鬼点子。”身后传来牛大力的声音,他左手缠着绷带,是前几日接战时被清军的箭矢擦到的,此刻正摩挲着腰间的环首刀,刀鞘上还沾着没刮干净的血痂。
余盛没回头,指尖敲了敲望楼的木栏:“绿营兵打了这么多年仗,最会的就是苟着。他手下伤亡三千多,再硬拼就是送死,肯定要找机会偷袭。传令下去,各营加固鹿砦,晚上多设暗哨,陷马坑和陷阱多挖几处,铁蒺藜再补两层——别省着,用完了让兵工坊再造。”
牛大力应了声“是”,转身要走,又被余盛叫住:“让伙房多煮点稀粥,辅兵里流民多,他们的身体普遍虚弱,多吃些,才有力气杀敌。”
与此同时,南洋的海面上,“海鸥号”蒸汽帆船正切开波浪。汤姆森站在船舷边,手里把玩着一枚黄铜怀表,目光落在船舱里那几台被油布裹着的蒸汽机上。他身边的德国工程师科恩皱着眉,用生硬的英语抱怨:“汤姆森,你确定那个清国的‘余大人’能付得起钱?这条德莱塞生产线可是普鲁士淘汰的,我还以为你会买卡曼尔莱德的——那才是现在最好的后装枪。”
汤姆森嗤笑一声,把怀表揣回兜里:“科恩,你不懂东方人的生意。对他们来说,‘能用’就比‘最好’重要,他们追求的是性价比。这条生产线便宜,而且即便只是德莱塞,也比他们手里的火绳枪强十倍。你等着,等我们把机器运到云阳,那个余盛会像饿狼见了肉一样——他需要武器武装他的军队,我需要丝绸、瓷器和茶叶赚英国人的钱,各取所需。”
他顿了顿,指了指舱底的木箱:“还有那些书,虽然没翻译,但没关系。清国人这么多,总会有人懂德语或英语,等他们看懂了基础工业的知识,下次我就能和那个余大人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了。”科恩还想说什么,汤姆森却摆了摆手,目光望向远方——海平线尽头,已经能隐约看到清国沿海的帆影。
夔州清军大营的中军帐里,胡中和正对着沙盘叹气。他今年四十出头,脸上刻着常年征战的风霜,此刻却没了往日的威严,手指在沙盘上的夔州城标记上反复摩挲。帐下的副将张靖边站在一旁,声音压得很低:“大人,再这么耗下去不是办法。这每天人吃马嚼的,我们的军需都靠后方转运,消耗糜多。如果战事长时间没有进展,总督大人那边怕是不好交代。”
另一个游击陈明也附和:“大人,安庆军的火器太厉害,白天硬拼咱们吃亏。不如晚上夜袭?说不定能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胡中和抬起头,眼里满是挣扎。他不是没想过夜袭,但上个月李开山的败绩还在眼前——这支贼军不仅火器好,还懂设防。胡中和对这支贼军始终抱有极大戒心,忌惮不已。他的心中有些忐忑,夜袭,这种常规手段会有用么?但……眼下暂时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走一步看一步吧!
“就这么办。”胡中和猛地拍了下沙盘,沙粒溅起,“陈明,你带两千精锐,都挑选咱们督标里的老兵,夜里三更出发,从安庆军大营西侧摸进去——那里是贼军辅兵在守卫,防备最松。记住,别用明火,摸到营里先烧他们的粮囤,再冲中军帐,只要搅乱他们的阵脚,咱们就赢了一半。”
陈明领了令,转身去点兵。胡中和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却没底,从怀里摸出个平安符——是他妻子去年求的,他攥了攥,又塞回怀里。
五月二十五日夜里,月亮被乌云遮得严严实实。陈明带着两千清军,猫着腰摸向安庆军大营西侧。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叫刘二的小兵,他手里拿着把短刀,心里直打鼓——前几日他亲眼看见同营的兄弟被安庆军的手榴弹炸得四分五裂,现在腿肚子还在转筋。
“别磨蹭!”陈明在后面踹了他一脚,“只要我们摸到贼营,击溃这支反贼,到时候要什么有什么。总兵大人会为大伙向朝廷请求赏赐的!”
刘二咬了咬牙,接着往前走。快到营寨时,他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低头一看,是根细麻绳——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旁边的草丛里突然窜出个黑影,捂住他的嘴,一把短刀就抹了他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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