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关于复活节日期的说明(2/2)
关于复活节日期的说明
在1818年和1845年,根据《乔治二世24年法案第23章》(即着名的历法变更法案)中的计算规则得出的复活节日期,与法案前言解释中给出的指导原则相矛盾。该原则如下:
复活节(其他移动节期均依此而定)永远是第一个在3月21日当天或之后出现之望月后的星期日;若望月正逢星期日,则复活节顺延至下一个星期日。
但在1818年和1845年,望月正好落在星期日,而计算规则却将同一个星期日定为了复活节。1818年这个情况引发了大量讨论。但在1845年再次出现时,由于及时参考了主持格里高利历改革者的意图,争论几乎被完全阻止了。尽管如此,考虑到历法表现出的错误源于议会法案中的指导原则(该原则本身有误且不完善),并且每当复活节落在望月当天时这个难题就会重现,或许最好从注释中引用的两篇文章里,挑选出它们的结论和规则(不含证明和争论部分),以便读者理解复活节问题的要点,并且,如果愿意,可以自行计算任何给定年份旧历或新历的复活节日期。
1. 在基督教最早的时期,关于如何确定复活节日期就引发了争议,一些人希望延续逾越节的惯例,另一些人则要庆祝复活节。前者后来被称为十四日派,因为他们的复活节永远定在月亮的第十四天(出自《出埃及记》12:18和《利未记》23:5)。虽然毫无疑问存在一个倾向犹太化的派别,但也很可能有许多人是基于年代学的理由而持不同意见。很明显,只有当月亮第十四天,也就是逾越节,落在星期五时,才可能有一个完美的周年纪念。假设,例如,它落在星期二:那么必须采取以下三种做法之一:
· 要么(这似乎从未被提议过)在星期二和星期日分别纪念受难和复活,但间隔天数不对;
· 要么受难日在星期二,复活节在星期四,这就放弃了在一周的第一日(即星期日)纪念复活;
· 要么受难日在星期五,复活节在星期日,这就放弃了在逾越节当天纪念受难。
众所周知,最后一种方式被最终采纳了。最初三个世纪的争论并不涉及任何历法问题。复活节问题仅仅是我们可称之为基督教内部犹太派与外邦派之间斗争的象征:它几乎分裂了基督教世界,东方教会大多属于十四日派。非常重要的是要注意,没有记载表明当时对新月预测方法存在争议,也就是说,没有导致宗派形成的普遍争论;可能存在困难以及相关的讨论。下文即将提到的默冬章肯定已被许多(也许是大多数)教会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