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民间暗流(2/2)

在码头上,从一个扛包的苦力口中,他听到了更具体的说法:“……嗨,什么大户人家,我听说是城西那个姓王的贡生家!家里请戏班子唱堂会,贼就摸进去了!”

在城隍庙前,一个卖香烛的老妪,神秘兮兮地对熟客低语:“造孽啊……听说不止是糟蹋了,那贼人还把人家姑娘的脚给……唉,作孽啊!”她没说下去,只是连连摇头,脸上带着恐惧与怜悯。

到了傍晚,在一家快要打烊的面摊上,两个似乎是更夫打扮的人,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低声交谈。

“王老二,你昨晚巡夜,没听见什么动静吧?我可听说,那伙人凶得很,是平方县来的悍匪,领头的叫金铃子,身上背着好几条人命呢!”

“屁的悍匪!我听着怎么像是几个小毛贼?趁人家唱戏摸进去偷点东西,谁知道屋里还有人……后来不知怎么传的,就越说越邪乎了。”

“偷东西?偷东西能传成把人家脚砍了?你信?”

“我是不信……可架不住别人爱听啊!这年头,安稳日子过久了,就爱传这些血腥刺激的……”

宋慈坐在不远处的阴影里,慢慢吃着碗里已然凉透的面条,将这些零碎、矛盾、不断变形的信息,在脑海中一一排列、比对。

脉络,渐渐清晰起来。

流言的核心,指向了“城西王贡生家”,时间是在“请戏班子唱堂会”那晚。事件的性质,在传播中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和升级:从最初的“盗窃”,演变为“盗窃并发现女眷”,再到“轮奸”,最后甚至衍生出“剁足”这般骇人听闻的细节。而作案者的身份,也从模糊的“贼人”、“小毛贼”,一步步拔高,最终与平方县通缉的江洋大盗“金铃子”画上了等号。

一个可能的真相轮廓,开始在宋慈心中浮现:王贡生家确实发生了盗窃案。盗窃过程中,可能确实惊扰了女眷(甚至可能发生了些不为人知的冲突,比如女眷受惊、丢失鞋履等),但绝未到轮奸、剁足的程度。然而,这件事被某些知情人泄露出去后,在口耳相传中,被人类的猎奇心理和想象力不断加工、夸大,最终编织成了一个充满血腥与香艳色彩的、关于江洋大盗的“传奇故事”。

这个“故事”,不知通过何种渠道,竟然传到了身在陈沟县牢狱中的、真正的金铃子或其同伙耳中,又被牢子偷听了去,阴差阳错地,成了指控金铃子的“供词”!

若果真如此,那金铃子否认榆山案,或许并非狡辩,而是他真的未曾在此地犯下如此重罪!

想通了这一节,宋慈只觉得一股寒意沿着脊椎爬升。人言可畏,竟至于斯!寥寥数语,经过无数张口的渲染,便能将一桩普通窃案,扭曲成耸人听闻的巨案,甚至能影响到朝廷官员的判断,险些铸成冤狱!

他放下筷子,碗里的面汤已然冰冷凝固。

“走吧,”他站起身,对老书吏道,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沉重,“我们该去拜访一下这位,身处流言漩涡中心的,王贡生了。”

夜色渐浓,榆山县城华灯初上。宋慈走在返回县衙的路上,步伐沉稳,心中却已波澜起伏。民间暗流汹涌,他方才所闻,不过是冰山一角。而要证实他的推断,最关键的一环,就在于那位王贡生的证词。他,会说出怎样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