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笔耕不辍待破晓,策论渐成见真章(1/2)

西跨院的书房里,晨露还凝在窗棂上时,贾宝玉已对着案上的《唐律疏议》看了两个时辰。书页间夹着的小纸条上,密密麻麻记着他昨夜整理的“贪腐量刑对比表”:唐代“监守自盗三十匹绢者绞”,宋代“贪墨百贯者配沙门岛”,本朝“赃银千两以上斩立决”……他用朱笔在每个朝代的量刑标准旁画了折线,越画越心惊——看似各朝都严惩贪腐,可“三十匹绢”“百贯”“千两”的实际价值却天差地别,若策论里只引条文不析实质,终究是隔靴搔痒。

“茗烟,去把去年的《户部粮价册》取来。”他头也没抬,指尖在“本朝千两赃银”旁画了个圈。这几日反复琢磨林如海《江南吏治札记》里的话:“量刑不公,非因律条不严,而因‘银价浮动’未计入——丰年千两与灾年千两,百姓眼中的分量不同,律法的威慑力便也不同。”

茗烟抱着粮价册进来时,见他正把“赃银折算”列成公式:“赃银实际价值=赃银数x当年粮价÷基准粮价(以丰年中等粮价为基准)。”旁边还特意注了例:“如丰年粮价每石五钱,灾年每石五两,某官灾年贪银百两,折算后即千两,按律当斩。”

“爷,这算法连账房先生都未必想得这么细。”茗烟咋舌,见案上的砚台已磨得见底,忙取了新墨来研,“柳公子托人送了包‘松烟墨’来,说这墨细,写策论不滞笔。”

贾宝玉接过墨锭,指尖触到墨上精致的云纹,忽然想起柳砚父亲说的“好墨要配好纸,好策论要配民心”。他放下墨锭,翻到粮价册里“灾年流民”那页,上面记着“乾隆二十三年,直隶大旱,流民涌入京城,饿死街头者日达数十”,旁边有行小字批注:“其时贪官仍在克扣赈灾粮,百姓怨声载道。”

这行字像根针,刺破了他先前的得意。算法再细,若不能让百姓看懂,又有何用?他重新铺纸,在“折算公式”下添了段白话注解:“就像百姓买米,丰年一文能买一碗,灾年十文才买半碗——贪官在灾年拿一文,抵得过年拿十文,这账得算清,律法才显得公。”写完读了两遍,觉得够直白,连不识字的老农怕也能懂,这才满意。

日头升到窗棂正中时,他开始默写《资治通鉴》中“贞观之治”的吏治典故。写到“唐太宗遣使巡省天下,黜陟官吏”时,忽然停笔——遣使巡省固然能震慑贪官,可使者若被收买怎么办?他想起林如海札记里记的“某巡按受贿,将贪官评为‘廉吏’,百姓拦轿喊冤反被治罪”,后背竟渗出层薄汗。

“巡按需‘异地轮换’,且任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他提笔补写,又觉得不够,再加“巡按出发前需在太庙立誓,若徇私枉法,累及子孙不得入仕”。这般层层设防,才想起柳砚说的“官场如棋局,防一招不如防三招”。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纱,在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把整理好的“吏治三策”铺展开来:一曰“核查双账制”(县衙与知府各存账册,季度核对),二曰“赃银折算制”(按粮价调整量刑),三曰“巡按轮换制”(异地任职,短期巡查)。每策下都列着“案例依据”“操作步骤”“防弊措施”,像一套精密的器械,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忽然想起黛玉前日来看他时,曾指着“巡按立誓”那条说:“立誓虽好,不如让百姓参与——可在巡按出发前,让里正(村长)代表百姓递‘万民状’,写明当地百姓最恨的贪腐行为,巡按若查不出,便难辞其咎。”

他当时只当是女儿家的细腻心思,此刻想来,却比“太庙立誓”更有力量。百姓的眼睛是最亮的,贪官在哪处克扣、哪处舞弊,他们看得最清。他立刻添上“万民状制度”:“巡按至州县前,需先收里正递上的‘万民状’,所列罪状需逐条核查,若有三条以上未查实,巡按降职一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