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契约之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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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图-0)、以及……有限的、经审批的‘三相异常区’外围安全接触权限(仅限数据采集与非干预性观察)。”

“二、 协作义务:变量因子需继续深化‘三相平衡模型’研究,并定期向‘回廊’提交详细研究报告。在特定、由‘回廊’评估并批准的情况下,变量因子可能被要求协助执行一些与模型验证、异常区观测或高维信息接触相关的 低风险辅助任务 (任务性质、风险及回报将事先明确)。”

“三、 信息共享:变量因子在契约期间获得的一切非直接涉密数据及研究发现,需向‘回廊’同步备案。‘回廊’亦会酌情分享部分与变量研究相关的非敏感宇宙动态信息。”

“四、 契约期限与终止:契约初步期限为一个标准宇宙纪元。期间若任何一方违反核心条款(如变量因子尝试危害‘回廊’稳定或泄露高密信息;‘回廊’无理由限制变量因子基础存在权利等),契约即时终止,违约方将承担相应后果(观察降级、权限收回、甚至强制静滞处理)。期限届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及变量因子表现续约或调整。”

这简直是一份“科研合作合同”加“有限自由”的协议!他们从纯粹的“样本”和“囚徒”,变成了有一定自主权和合作价值的“特邀研究员”!

显然,“三相模型”的潜力和他们展现出的研究能力,引起了“回廊”系统的真正兴趣。系统不再仅仅将他们视为被动的观察对象,而是视为可以“投资”和“利用”的、可能产出有价值成果的“变量”。

“我们需要时间商议。”李清风没有立刻答应。尽管条件优厚,但这无疑是将自己更深地绑在了“回廊”乃至整个“观测系统”的战车上。那些“辅助任务”看似低风险,但涉及“高维信息接触”或“异常区”的,谁知道会不会是陷阱?

“可提供主观时间十二时辰进行商议。”维护者同意。

意识退出沙盘,回归“次级观察区”。四人立刻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答应啊!这条件多好!咱们有更多自由,能接触更多秘密,还能近距离研究‘三相区’!”赵德柱觉得机不可失。

“风险在于那些‘辅助任务’和更深的数据绑定。”苏晓晓谨慎分析,“我们可能会被卷入‘回廊’与‘织理者’或其他未知存在的博弈中,身不由己。”

“但拒绝的后果可能更糟。” 元指出,“我们目前的价值建立在‘研究潜力’上。如果拒绝合作,可能被视为‘缺乏进取心’或‘潜在不稳定因素’,观察等级可能不升反降,甚至被更严格地监控。接受契约,至少我们能在框架内获得更多资源和主动权,并有机会影响‘回廊’对‘三相模型’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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