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岳州地界,本王的规矩就是规矩(2/2)

“不过本王事前说明,本王的回答你也许不能完全听懂,本王不做过多解释,不懂的你自己去想办法弄懂!”

小样,早知道你回来肯定要找些麻烦的,本王也早准备好了!

马周点头道,“听不听得懂是臣的事,不劳殿下费心。”

“开始吧!”

“臣失礼了!”

“殿下,臣先从岳州平叛问起。”

马周居然从怀里掏出了个小本子,还有一节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铅笔。

李宽见状,心中很是满意。

马周做事的态度够认真,有条理,是个靠得住的人,值得表扬!

只是,你老马会用铅笔吗?

“殿下,岳州叛乱的起因是原岳州司马梁兴成于狱中被害,后牵扯出岳州黄家、刘家两大家族与州府官员合谋加害殿下,后殿下派人捉拿两家涉案人员和岳州的涉案官员,过程中遭遇黄炳祥等人使用强弩拒捕。

再后来,殿下便根据抓获的黄家和刘家的人得知,两家人私藏兵甲、王侯仗甲印信、畜养私兵死士,最后殿下带兵将将两家镇压。

整个平叛过程便是如此,殿下没有异议吧?”

“没有,平叛经过本王就是这么写的。”

“既然案情的卷宗是殿下执笔,那好,臣对此次平叛过程中的一些细节有异议,还请殿下解答。”

“说!”

“首先,殿下的亲王制式甲胄是如何出现在黄家库房的?”

“本王亲自脱下来放进去的。”

“这不合规矩吧?”

“岳州地界,本王的规矩就是规矩!”

“这是造假,栽赃陷害!”

“本王亲自动手,就是合理合法,你懂不懂什么叫便宜行事、先斩后奏之权?”

“便宜行事、先斩后奏是这个意思?!”

“他们有取死之道,剩下的你自己查,下一个问题!”

“好吧,第二个问题,殿下,涉及叛乱的案犯应该交由刑部和大理寺处置,殿下当时虽有便宜行事、先斩后奏之权,也不应当越过朝廷司法,用什么公审来判罚,此事殿下可有解释?”

“当然有,公审不过是缩短了法律流程,但所有判罚都是基于大唐律裁定量刑。

此举可以避免外力干预,维护我大唐司法公正及律法权威,是当时最好的快速消除叛乱影响、安定岳州民心之举。下一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殿下剿灭主谋后,为何要扩大追责,将岳州治下七成的乡绅牵连其中?

殿下难道不怕此举激起民变?”

“你把事情的逻辑搞错了,正因为本王担心出现民变,才将那些与主谋有牵连的地主乡绅一网打尽,斩草除根,不给他们串联煽动百姓的机会。下一个问题。”

马周,“......殿下,您这样,臣还怎么问?”

楚王的的态度分明就是胡搅蛮缠,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你说的这些解释,你敢说,我都不敢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