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推动全省治安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1/2)

智慧治安推广工作向第二批地市延伸的过程中,一个棘手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了制约全省治安效能提升的瓶颈——各市公安系统的数据壁垒。

这天,祁同伟接到了滨江市公安局的紧急求助:一名涉嫌系列盗窃的嫌疑人在滨江市作案后,驾车逃往相邻的云州市,但由于两市的监控数据和案件信息不互通,滨江市警方无法实时获取嫌疑人的行车轨迹,云州市警方也未及时收到协查通报,导致嫌疑人在两市交界处失联,案件侦破陷入停滞。

“祁总队,要是能实时调取云州市的监控数据,我们早就锁定嫌疑人了!”滨江市治安支队支队长在电话里焦急地说,“现在各市的数据都像‘信息孤岛’,跨市办案太费劲了!”

无独有偶,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地市也多次发生。祁同伟立刻组织智慧治安科对全省治安数据现状进行摸底,结果让他触目惊心:全省16个地市中,有12个地市的公安系统数据平台是独立搭建的,数据标准不统一,接口不兼容,不仅监控数据无法跨市调取,案件信息、嫌疑人档案、预警数据也难以共享。一个跨市流窜的嫌疑人,在a市的作案记录无法同步到b市,b市警方只能重复摸排,既浪费警力,又延误破案时机;某地的诈骗预警信息,也无法及时推送到相邻地市,导致其他地市的群众接连受骗。

“数据壁垒不打破,智慧治安的效能就只能停留在‘市域’层面,无法形成全省一盘棋的防控体系。”祁同伟在总队专题会议上严肃地说,“我们必须建立全省统一的治安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各市数据,实现跨市协同,才能真正发挥智慧治安的最大价值。”

经过一周的调研和方案撰写,祁同伟向省厅党组提交了《关于建设全省治安数据共享平台的请示》,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

平台功能定位:整合全省各市的智能监控数据、案件信息、嫌疑人档案、治安预警数据、群众求助记录等五大类核心数据,实现“跨市数据一键查询、风险预警同步推送、案件信息实时共享、警力调度协同联动”四大核心功能;

数据整合方式:制定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由省大数据局提供技术支持,对各市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和同步更新;

推进步骤:先完成首批5个试点市的数据对接,形成示范效应,再分两批完成剩余地市的整合,3个月内实现全省数据共享;

应用场景:重点服务于跨市流窜案件侦破、区域治安风险预警、重大活动跨市安保、应急事件协同处置等四大场景,提升全省治安协同作战能力。

然而,方案提交后,立刻引发了不小的争议。省厅信息科的负责人提出:“全省数据整合的技术难度极大,各市平台的建设厂家不同,数据格式千差万别,要实现统一对接,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和资金,周期也会很长。”

更关键的争议点在于数据安全:省保密局派驻省厅的联络员表示:“治安数据涉及大量敏感信息,比如嫌疑人档案、群众隐私数据,一旦实现全省共享,数据泄露的风险会大幅增加,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机制,否则容易引发严重后果。”

还有部分厅领导担心:“数据共享后,各市的治安数据会被省厅统一掌握,可能会削弱地市的自主权,引发地市的抵触情绪,不利于工作推进。”

面对这些争议,祁同伟没有退缩,他知道数据共享是提升全省治安治理效能的必然趋势,关键是要解决技术、安全和地市协同的问题。

一、协调专业部门,制定安全机制,破解数据安全难题

祁同伟首先牵头成立了“全省治安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专项工作组”,邀请省大数据局、省保密局、省网信办的技术专家和安全专家加入,共同对方案进行优化。针对数据安全的核心争议,专家团队经过多次论证,制定了“分级授权、加密传输、全程留痕、定期审计”的四级安全机制:

分级授权:将数据分为“公开、内部、敏感、绝密”四个等级,不同层级的数据对应不同的查询权限,基层民警只能查询本辖区的公开和内部数据,跨市查询敏感数据需经市级公安部门审批,查询绝密数据需经省厅审批;

加密传输:所有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均采用国密级加密算法,数据接口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篡改;

全程留痕:建立数据查询和使用的全程日志,记录每一次查询的人员、时间、用途,确保数据可追溯,一旦出现异常操作,系统会自动报警;

定期审计:省保密局和省厅纪检组每季度对平台数据安全进行审计,排查安全隐患,对违规使用数据的人员严肃追责。

省保密局的专家对这套机制给予了高度认可:“这套安全机制覆盖了数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点,只要严格落实,就能有效保障数据安全,消除泄密隐患。”

二、统一技术标准,争取专项资金,解决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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