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同学聚会上的落差感(1/2)
周六下午五点半,林一站在 “锦绣华庭” 餐厅门口,手指反复摩挲着口袋里的旧手机。金属外壳边缘已经被磨得发亮,屏幕左上角的裂痕像一道细小的伤疤 —— 这是他三年前刚毕业时买的手机,当时花了半个月工资,现在还在用,不是不想换,是觉得 “还能凑合用”。餐厅的玻璃门映出他的影子: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是去年网购的特价款,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磨破的线头;深色长裤是表哥去年淘汰的,腰围大了两圈,用皮带紧紧勒着,裤脚还是盖不住磨得发毛的鞋尖;头发是早上在小区门口的十元快剪店理的,刘海剪得参差不齐,风一吹就乱了,显得有些仓促。
手机屏幕亮了,是大学班长刘洋发来的消息:“林一,到了吗?我们在三楼‘牡丹厅’,赶紧过来,就等你了!” 后面跟着一个咧嘴笑的表情,可林一却觉得指尖发紧 —— 他提前半小时出门,却在地铁上被挤掉了公交卡,蹲在站台角落找了二十分钟才找到,最后只能花掉身上仅有的五块现金,扫了辆共享单车赶来。冬天的风刮在脸上像小刀子,骑车时手冻得通红,现在还没缓过来。
推开门,暖气夹杂着饭菜的香味扑面而来,与外面的冷风吹得他打了个寒颤。穿藏青色西装的服务员弯腰问好,声音温和:“先生您好,请问有预定吗?” 眼神扫过他的衣着时,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停顿,随即又恢复了礼貌。林一攥紧了衣角,指尖的凉意还没散,小声说:“三楼牡丹厅,同学聚会。” 服务员点点头,引着他往楼梯走,楼梯间的水晶吊灯一盏接一盏,灯光晃得他眼睛发花,每一步踩在厚厚的地毯上,都觉得脚下发软 —— 这是他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餐厅,光是门口停着的那些车,随便一辆的价格,都够他不吃不喝攒好几年。
“牡丹厅” 的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喧闹的笑声,夹杂着酒杯碰撞的清脆声响。林一深吸一口气,推开门走进去,瞬间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直径两米的圆形餐桌旁坐满了人,每个人面前都摆着白瓷餐盘和高脚杯,杯壁上挂着水珠;桌上已经上了一半的菜,清蒸帝王蟹的蟹壳红得发亮,蒜蓉龙虾的粉丝吸满了汤汁,鲍汁捞饭盛在精致的小碗里,每一道菜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林一粗略估算了一下,这一桌菜的价格,恐怕抵得上他一个月的房租。
“哟,林一终于来了!” 刘洋最先站起来,他穿着一身深灰色定制西装,领口系着条纹领带,手腕上的劳力士手表在灯光下闪着光,抬手时表带反射的光晃了林一的眼,“快坐快坐,就等你了,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他走过来拍了拍林一的肩膀,力道不轻,林一踉跄了一下,差点撞到旁边的红木椅子,椅子扶手上的雕花硌得他手背发疼。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一身上,有好奇,有惊讶,还有掩饰不住的打量。坐在刘洋旁边的赵晓雅放下手机,上下扫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微妙的笑;对面的王磊则直接吹了声口哨:“林一,你这衣服挺‘复古’啊,大学时好像就见过?” 林一的脸微微发烫,低头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椅子上的丝绒坐垫软软的,却硌得他浑身不自在,像坐在别人的地盘上,连呼吸都要放轻。
他刚坐稳,就看见赵晓雅举起手机,对着桌上的菜连拍好几张,手机壳是最新款的苹果,背面镶着水钻,阳光下晃得人眼晕。她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滑动,嘴里念叨着:“我先拍个照发朋友圈,这桌菜也太丰盛了,班长大气!” 然后抬头看向林一,声音带着刻意的甜美:“对了林一,你怎么现在才来?是不是路上堵车了?你现在住在哪儿啊?离这儿远不远?” 她连珠炮似的问题,像细小的针一样扎在林一心上 —— 他哪敢说自己住的地方在郊区,离这儿要坐一个半小时地铁,还是个十五平米的老破小,窗户正对着别人家的墙,白天都要开灯。
“没…… 没堵车,就是有点事耽误了。” 林一的声音很小,几乎被周围的喧闹声淹没。他拿起桌上的玻璃杯,想喝口水缓解紧张,却发现杯子里的水是凉的,应该是服务员早就倒好的,杯壁上凝着一层水珠,沾湿了他的手指。
“林一,你现在在哪儿工作啊?做什么职位?” 旁边的王磊凑过来,他穿着一件黑色限量版运动服,胸前的 logo 格外显眼,脖子上挂着粗粗的金项链,说话时带着一股淡淡的酒气,“我记得你大学时成绩挺好的,还在学校刊物上发表过小说,现在是不是当作家了?赚大钱了吧?”
林一的脸瞬间红了,手指紧紧攥着玻璃杯,冰凉的杯壁让他稍微冷静了一点:“没…… 没当作家,就在一家小公司做行政,很普通的工作。” 他说得很轻,像怕被人听见似的。
“行政啊?” 王磊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八度,桌上的人都看了过来,连正在倒酒的刘洋都停下了动作,“那不是打杂的吗?复印文件、端茶倒水那种?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五千有没有?” 他的话像一把锤子,狠狠砸在林一的心上 —— 他一个月工资只有四千五,扣完社保和偶尔的迟到罚款,到手还不到四千,连五千的边都摸不到,更别说 “赚大钱” 了。
“王磊,你怎么说话呢!” 刘洋赶紧打圆场,手里还拿着酒瓶,语气里却没有丝毫责备,更像是在开玩笑,“行政怎么了?行政是公司的‘后勤部’,离了行政可不行。林一,别往心里去,王磊就是心直口快,没坏心眼。” 他说着,给林一倒了杯啤酒,淡黄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下来,泡沫溢出来,洒在林一的衬衫上,留下一圈黄色的印子,像块难看的补丁。
林一没说话,只是默默从桌上抽了张纸巾,小心翼翼地擦着衬衫上的酒渍。纸巾很软,擦了好几下才把印子淡下去,可心里的不舒服却没减轻。他想起大学时,王磊还是个连学费都要靠助学贷款的穷学生,每天都吃食堂最便宜的土豆丝盖饭,衣服也总是那几件洗得发白的 t 恤,可现在,他却开着豪车,穿着名牌,对自己指手画脚。而自己,明明比他努力,毕业时还拿到了优秀毕业生证书,却活得如此狼狈,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
“对了林一,你有对象了吗?” 赵晓雅突然问道,她放下手机,晃了晃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在灯光下闪着光,钻石不大,却足够显眼,“我下个月就要订婚了,我对象是做房地产的,给我买了套一百二十平的房子,还送了我这个钻戒,你看好看吗?” 她把左手凑到林一面前,指尖涂着红色的指甲油,炫耀的意味不言而喻,连语气里都带着骄傲。
林一的心跳慢了半拍,他想起自己大学时喜欢过的女孩,是同班同学,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当时他攒了一个月的生活费,想买条项链送给她,可最后还是没敢 —— 他怕自己的礼物太廉价,被人笑话。后来毕业聚会,女孩身边站着一个穿西装的男生,手里拿着玫瑰花,他才知道,自己连表白的机会都没有。现在,他连恋爱都不敢谈,毕竟连自己都养得紧紧巴巴,怎么给别人幸福,总不能让对方跟着自己吃泡面吧?
“还…… 还没有。” 林一的声音带着一丝苦涩,却还是努力挤出一点微笑,“现在工作太忙,没时间找对象,先把工作稳定下来再说。” 他说得很认真,像是在给自己打气,又像是在说服别人。
“忙?我看你是没人要吧!” 王磊哈哈大笑起来,声音洪亮,桌上的人也跟着笑,笑声刺耳,像无数根细针扎在耳朵里,“林一,不是我说你,你也太没出息了,大学时还挺有才华的,怎么现在混成这样?连个对象都找不到,工资还没我零花多。我上个月给我女朋友买个包,就花了两万多。” 他说着,从手机里翻出包的照片,递给旁边的人看,大家又是一阵惊叹,没人注意到林一攥紧的拳头,指节都泛白了。
林一的脸涨得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没掉下来。他想反驳,想告诉王磊自己不是没出息,只是现在运气不好,总有一天会好起来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 他没有反驳的资本,王磊说的是事实,至少现在是。可他心里不服气,凭什么别人能过得好,自己就不行?他不信自己一辈子都这样。
“好了好了,别说了,吃饭吃饭。” 刘洋赶紧打圆场,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龙虾肉,放进嘴里嚼了嚼,点头说,“这龙虾不错,新鲜,大家快尝尝,别浪费了。” 他说着,给旁边的赵晓雅夹了一块,又给王磊夹了一块,一圈下来,唯独跳过了林一。林一看着桌上的菜,肚子饿得咕咕叫,早上只吃了个馒头,中午因为加班没吃饭,现在早就饥肠辘辘了,可他没敢动筷子 —— 他怕自己吃多了,最后结账时要分摊太多钱,他现在身上只有三百多块,还是这个月省下来的生活费,根本不够。
酒过三巡,桌上的气氛更热闹了。刘洋开始吹嘘自己的公司,手里拿着酒杯,脸涨得通红:“我现在开了家传媒公司,上个月刚接了个大单子,赚了五十多万,等过段时间,我再买辆奔驰,到时候带大家出去玩,所有费用我包了!” 他的话刚说完,桌上就响起一片恭维声:“刘总厉害!以后还请刘总多多关照!”“刘总真是年轻有为,我们都得向你学习!”“还是班长有本事,毕业才几年就当老板了!”
赵晓雅也不甘示弱,拿出手机给大家看她最近去国外旅游的照片,照片里她穿着漂亮的裙子,站在海边,背景是蓝色的海水和白色的沙滩:“我上个月去了马尔代夫,那里的海水真蓝,沙滩真白,住的水上别墅一晚就要八千多,早上醒来就能看见海,太舒服了。下次我带大家一起去,我请客!” 她的话里充满了炫耀,眼神扫过林一时,带着一丝轻蔑,仿佛在说 “你一辈子都去不起”。林一看着照片里的海,心里泛起一阵羡慕 —— 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真正的大海,只在电视里看过。
王磊则在旁边聊起了投资,手里把玩着手机,语气得意:“我最近投了个项目,是做新能源的,预计年底能翻三倍,到时候我就把现在的房子卖了,换套别墅,带花园的那种。林一,你要是没钱花,跟我说,我借你点,不过你得给我打欠条,利息可不能少。” 他说着,拍了拍林一的肩膀,力道比刚才更重,林一疼得皱起了眉头,却还是没说话 —— 他知道,王磊根本不是真心想帮他,只是想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的优越感,顺便踩他一脚。
林一坐在角落里,像个局外人,默默地看着他们炫耀,听着他们的恭维。他想起大学时,大家都还很单纯,一起在食堂吃五块钱的套餐,一起在图书馆熬夜复习,一起在操场上聊天到深夜,那时候没有贫富差距,没有地位高低,只有纯粹的友谊。可现在,一切都变了,曾经的同学,变成了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陌生人,而自己,成了他们眼中最不起眼的那个,像个多余的人,坐在角落里,连呼吸都显得多余。
他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凉水,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滑下去,稍微压下了心里的委屈。可水刚下肚,就听见刘洋说:“对了林一,你大学时不是喜欢写小说吗?还发表过一篇叫《青春里的风》的文章,我还记得呢。现在还写吗?有没有出版啊?要是出版了,给我们签个名,我们也支持支持你。” 他的话里带着调侃,嘴角还带着笑,桌上的人都跟着看向林一,眼神里有好奇,也有看热闹的意味。
林一的脸瞬间白了,他想起自己大学时发表的那篇小说,当时还被老师表扬过,说他有才华,可现在,他早就不写了,不是不想写,是没心情写,也没精力写。他每天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早上八点上班,晚上经常加班到十点,回到出租屋累得倒头就睡,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写小说了。可他心里还是喜欢写作的,偶尔在地铁上,看到有意思的场景,还会在手机备忘录里记下来,只是那些文字,像被遗忘的种子,还没发芽就被埋在了心底。
“没…… 没出版,早就不写了。” 林一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却还是努力保持平静,“工作太忙,没时间,等以后有空了再写。” 他说得很认真,像是在对自己承诺,又像是在告诉别人,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爱好。
“我就说吧,写作能当饭吃吗?还是得像我们一样,搞点实业,才能赚大钱。” 王磊不屑地说,喝了口啤酒,语气里满是不以为然,“林一,我劝你还是别做行政了,跟我混吧,我给你找个活干,在我朋友的公司做销售,一个月至少八千,比你现在强多了。” 他的话看似好心,实则是在炫耀自己的能耐,顺便贬低林一的工作。
林一没说话,只是默默低下头,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摩挲着。他知道,王磊根本不是真心想帮他,销售的工作虽然工资高,可压力也大,而且他根本不喜欢销售,他还是喜欢和文字打交道。他宁愿做现在的行政工作,虽然工资低,事情多,可至少能偶尔接触到文件,看到一些文字,心里还能有点安慰。而且他不信,做行政就没出路,只要自己努力,总有一天能做出成绩。
中途,林一借口去厕所,想逃离这个让他窒息的地方。他走到走廊里,冰冷的墙壁贴着脸颊,才稍微缓解了心里的难受。走廊里很安静,只有远处传来的音乐声,和包间里的喧闹形成鲜明对比。他掏出手机,想给老陈发个消息,老陈是公司里唯一对他好的人,今天早上还给他带了个肉包,可又怕打扰到老陈休息 —— 老陈今年五十八岁了,身体不好,每天都要早睡。他翻了翻通讯录,里面有几百个人,有同事,有同学,有客户,可他却不知道该找谁聊天,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只有他,像个迷路的孩子,找不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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