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城旧事(194):陈一根砍代了千年古树的“儿子”(1/2)
雷厉风行的张丽丽很快便到美镇杏花村找到了村委会的老会计大白,由于张丽丽在美镇司法所工作过,大白认得她,当张丽丽赤裸裸地说出自己的请求后,大白没有任何犹豫,便为她出了证明,还偷偷地告诉张丽丽,陈三怪家老城那一窝弟兄,已经开始为陈三怪跑事了,自己也就是这个样子了,要张丽丽他们注意点,言下之意,多有大无畏之精神。可张丽丽问及陈一根时,大白却摇了摇头,说这几天都没有见到他,是不是因为告状的事,被人给控制了。
陈一根确实被控制了,不过不是侯三如的人,也不是田城警察局,而是中州府林业警察大队田城警务站,案由是盗伐山林,其中一株还是古木。当然,同时被抓的还有同案犯皇甫军等人。而这个中州府林业警察大队田城警务站,并不属于田城县警察局直接管辖,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州府林业管理处和警察处共同设立的中州府林业警察大队,也就是说,它是专为林业部门执法而设立的警察部队。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哪个族群、哪个朝代的体制啊,部门内也能设置警察机构,这样的执法、合规、合理吗?诸位,我也不告诉你,我写的是哪个朝代,也不告诉你我写的是哪个族群,反正你懂得。不行的话,就去问问略略上了些年纪的人,看看我写的是不是真事。呵呵,连中州煤业集团这样的官办大企业,当年都是什么机构都有的,田城县商会当年也有检察室,何况有执法权的林业部门乎?农业部门乎?城管部门吗?具体到执法合不合理,这事就不能说,因为人家执的是“法”,而不是执“理”的。至于理,则大抵是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拍响了双手,一跳大高,先骂一声,我x你娘,之后才能说出来的玩意儿。
而陈一根盗伐山林案,在当时的田城县乃至于中州府,那可是轰动一时的,可谓是数额巨大、惨不忍睹,不过这事并不是发生在陈一根状告陈三怪之后的事,而是发生在此事的n年之前,是一件备了案底的案子,因为没有处理到底,又被翻腾出来,立案重新侦查的。
那年,也就是陈一根出卖泡桐树发了财,还没有开始种植优质蟠桃树的那一年。陈一根虽说卖泡桐树发了大财,可并不能淹没他那颗贪婪的心,于是农闲时候又重操旧业,伙同同案犯皇甫军等人,干起了非法采伐森林的勾当来。这事说起来就有点啰嗦,我们压缩一下文字,简单说一下,具体的案情,参见当年的案情侦查公告。
田城县有个圆山乡,而圆山乡再往上走,便进入了元神山深山区,那里原来也有个乡,叫尖山乡,不过现在不叫尖山乡了,而叫元神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了。因为经过这些年的开发,元神山成了中州府的一处观光旅游景点,于是田城县前任知县程焕陆便向上级申请了这样一块牌子,不过,大抵是换汤不换药的,一切行政机构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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