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被恶意克扣工资反杀的外卖骑手6(1/2)

沐青被无罪释放的消息传开后,立刻在张强、李虎的家属中引发了轩然大波。

张强的妻子王梅得知消息后,情绪激动地冲进了美团外卖站点,对着站点的工作人员大喊大叫,声称“沐青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这是天理难容”,要求站点承担责任,赔偿她的损失。

李虎的父母也不甘示弱,联合王梅一起,多次到市检察院门口静坐抗议,举着写有“杀人偿命,天理昭昭”的牌子,要求检察院撤销不起诉决定,重新追究沐青的刑事责任。

“我丈夫只是扣了他一点工资,他就敢杀人,这分明是故意杀人,怎么能是正当防卫?”

王梅在检察院门口哭喊道,“你们要是不处理沐青,我就一直在这里闹,直到你们给我一个说法!”

面对家属的无理取闹,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多次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

告知他们沐青的行为确实属于正当防卫,不起诉决定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王梅等人根本听不进去,依旧在检察院门口肆意哭闹、谩骂,严重影响了检察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在多次抗议无果后,王梅和李虎的父母决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沐青的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00万元。

他们认为,沐青在反击时“下手过重”,导致两人死亡,已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自诉材料后,依法受理了此案,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当天,法庭内座无虚席,不仅有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还有不少媒体记者和市民前来旁听。

庭审中,王梅的代理人首先发言,认为沐青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他指出,张强、李虎虽然对沐青实施了暴力行为,但并未达到“危及生命安全”的程度,沐青使用蝴蝶刀将两人杀死,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他还向法庭提交了张强、李虎的家庭情况证明,试图以“家庭困难”为由,博取法庭的同情,并要求沐青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

沐青的代理人则针锋相对,向法庭提交了警方收集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报告等一系列证据。

详细阐述了张强、李虎的暴力行为对沐青生命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以及沐青反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他强调,沐青在遭受严重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采取的反击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沐青在庭审中也进行了陈述,他平静地讲述了自己遭受的暴力侵害,以及当时内心的恐惧与无助。

“我当时以为自己就要死了,拔出刀反击,只是为了活下去。”

沐青的声音虽然平静,但每一句话都充满了力量,让在场的人都感受到了他当时所处的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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