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报仇的理由(1/2)

第一百三十一章 报仇的理由

还没等任羊说话。

满嘴无牙的滕史也过来插话,滕史先是拍了拍自己那个断臂,然后又张开嘴指了指自己嘴,满嘴无牙。

用近乎于哭腔向王可诉苦。

“任老大,你看看我的胳膊,就拜他所赐,还有,满嘴一颗牙也没有,也是拜他所赐!到时候你捉到王可的时候,两条胳膊一定要留给我,我要把他的胳膊剁成饺子馅喂狗!”

如此残暴的话从滕史口中说出,可见滕史对王可有多恨。

自从末世前两个月,他就被王可折磨的够呛。

先是扣工资,扣考核,然后没想到王可傍上董事长女儿,甄灵儿,直接把他的工作给搞没了。

其实他也不想想,为啥王可突然对他这样,还不是因为之前滕史太坏,总是动不动欺负王可,给王可小鞋穿,扣绩效都是最好的处罚,反正滕史看王可老实,动不动就欺负他,打小报告,王可比他聪明,他怕王可上位,就极力谄媚曲主任,勾搭曲主任妹妹,目的就很简单,就是要打压王可。

王可当时在滕史的打压下,活的很是憋屈,但也没有办法,为了混一口饭吃,王可不得不受着,到最后滕史变本加厉,就连年终奖也叫曲主任把他的给扣了。

职场上所有的困境都是滕史在王可身上演绎一遍。

王可重生后,不干你怎么可能。

干他的时候,滕史倒觉得委屈了。

这滕史啊,对别人无尽的坏时,感觉无所谓,当别人反过来对他一点点坏,他就直呼受不了。而且记仇记得非常清楚。

比如滕史记得王可打压他,叫甄灵儿扣他工资,又记得王可骗他物资和水,他最气愤的是王可把他保留的一口井水全部给盗走了,不然他在末世说不定也可以当上一个老大,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当然是他胳膊被杀人犯给砍断,当时王可明明可以有药品和医生帮他接起来,王可却睁一只眼闭一眼,只提供一点消炎药,让他断了胳膊没有死。

这断胳膊之仇也记在王可身上。

这就是明显道德绑架,人家王可是有条件,但救不救是人家的事,在这末世有那么多人受伤,那么多人挨饿,中暑,按照滕史的理论,莫不是王可都要救?这是落在王可身上,落在滕史身上,他有一口井,也没说散尽救邻居们,所以滕史对王可的恨其实都是源于他内心的贪,他内心的坏。到头来还怪王可坏,不救他。

任羊笑了笑:“放心,只要我抓住王可,我把他曝尸街头,你们所有人对他的恨都可以发泄。

听到任羊这样一说,柳芳瞬间来劲了,连忙上前,“扑通”跪地。

“任老大,你就是我们的救世主,替我们报仇,等你把王可抓到时,我要亲手杀了他,以解我心头之恨。”

说到柳芳。

柳芳和王可的渊源最深,按道理,王可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杀了柳芳,因为重生之前,王可就是被柳芳杀死的。

柳芳之所以被针对,她自己心里应该最清楚,自己怎么对待王可的,要是柳芳知道王可重生了,而且知道重生前是柳芳杀死王可的,说不定他对王可最近这么对她还有所释然。

但不管怎么样,柳芳还是非常恨王可的,她一定要亲手杀了王可。

她想到王可作为原先的终极舔狗,永远是排在备胎最后一位,柳芳知道自己这样做确实不妥,但架不住王可的舔狗。

所以柳芳一直吊着王可,不让他碰,手都没有牵过。

这导致王可重生后当然对柳芳实施报复,比如柳芳想要从王可这里要点水,王可就是骗她,折磨她,最后直到柳芳破防了,也没能从王可这里搞到一滴水。

再者,柳芳愿意倒贴,把身子献给王可,只为吃一顿好的,可是王可明明答应,最后却把这个机会给了甄灵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