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十四只幼崽(2/2)

“嗯嗯。”

“那么,鱼鱼有没有想过,我工作这么辛苦才能赚到钱,我们出去吃,一顿就能让妈妈的辛苦白费了呢?”

宋虞:……

啊?

这个,好像是这样啊。

宋虞耷拉下脑袋:“是哦,那我们还是不出去吃了,呜呜,我会少吃一点,让妈妈不那么辛苦的。”

可是少吃她怎么长大,怎么变成高手,怎么成为大力士啊。

不行,她得开始准备自己赚钱了。

怎么自己赚钱呢?

哎,好难,好难,好难!

看闺女耷拉下了脑袋,宋婉清立刻不逗孩子了:“好啦,妈妈逗你玩的,你才吃多少,才能吃多少钱啊,走吧,咱们出去吃,不过故故现在还不能吃太刺激的食物,你得跟着故故的口味来哦。”

闻言,宋虞咽下了嘴里的火锅两个字,由宋婉清做决定。

宋婉清也买了手机,她给温景辰发了信息,告知对方他们出去吃,随后便收拾了一下,准备带上两个崽。

首先是备好两个崽的水,纸等必备物品。

随后看看温故的体温,问他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在获得他摇头的答复后,宋婉清开始出门。

抱是抱不动两个崽的了。

两个四岁的崽,她自己家的还是一个实心秤砣,她根本抱不动。

到时候别连孩子一起摔了。

所以,宋婉清一手一个,签得很牢。

其实宋虞觉得她可以牵着小伙伴的,但大人觉得她不可以,她只能遗憾放弃。

宋虞还帮小伙伴带了他爱看的小人书,带的时候,她打开看了一眼,这一看,好家伙,全字母的。

你小子,你才四岁啊,天才萌宝这条赛道不属于我们,你清醒一点啊!

小伙伴一点都不清醒,宋虞简直恨铁不成钢。

宋婉清选择的餐厅距离他们住的小区并不远。

是一家新开的店,招牌是各种粥,喝过的都说好。

而且也有炒菜。

现在还没有发展出满大街都是的外卖职业,宋虞感觉,她要是能搞……

哦,搞不了,她才四岁,洗洗睡吧。

考虑到温故才生病,还没有完全好,所以,吃这一块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

宋虞不喜欢喝粥,不过那得看是谁做的,温景辰做的她还是很喜欢的,好喝,亲妈做的,她觉得,比喝水还难喝,太难吃啦。

去外面吃的,又是另一个说法了,外面卖的粥,也好吃。

看着呼噜噜抬起碗,吃相十分豪放的闺女,宋婉清叹气,看来她的厨艺是真的很差。

她有点想放弃了,虐待自己的胃就算了,没必要虐待闺女的胃。

比起宋虞的豪放,温故就显得非常斯文尔雅。

宋婉清杵着胳膊看着,总觉得,自家闺女和隔壁家的小孩,仿佛生错了性别。

嗯,错觉,一定是错觉。

吃饱喝足,宋婉清还没有吃好,宋虞等待大人的工夫,顺手给小伙伴夹菜,小伙伴也还没有吃好。

“多吃肉,吃肉才能长高,身体才会好。”

余光瞥到闺女照顾温故的一幕的宋婉清顿住。

额,她刚刚好像,一直在自己吃自己的,完全没想过要照顾闺女,或者是故故。

后知后觉发现这一点的宋婉清:……

她真的太不称职了。

决定补上这一点的宋婉清也开始夹菜。

“妈妈,故故不吃芹菜的,我也不吃。”

宋婉清尴尬一笑,夹的菜拐个弯放到了自己碗里。

救命,她好像都不记得自己孩子不喜欢吃什么,喜欢吃什么,她只知道,她家崽去温景辰家里,什么都吃,什么都吃得很香。

所以,闺女其实也有不喜欢吃的东西的吗?

也可能是因为温景辰知道小孩不吃什么,所以没有做小孩不爱吃的东西?

好,进一步感受到自己这个当妈的不称职之处了呢。

帮小伙伴多夹肉,好让对方长身体的宋虞做完这件事后,就开始四下看餐厅里用餐的客人。

本来只是随便看看,这一看,却发现好像看到了熟人。

宋虞当即瞪大眼睛,喊了一声亲妈,给亲妈指方向。

“咋了?”

宋婉清顺着孩子手指的方向看去,旋即就看到了隔壁邻居。

没错,温景辰也进这家餐厅了。

他不是一个人!

别误会,不是说他变成半个人了,是他身边还跟着一个人,一名身穿职业修身西装套装,脚上踩着高跟鞋,留着斜分齐耳短发,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的知性大姐姐。

嘶,姐姐气质好攻,气场好强。

宋虞眼里快冒小星星了,她好爱。

好爱的宋虞不等宋婉清有所动作,当即就开始站起来,但站起来后她太矮,所以她拿衣服垫着,踩到了凳子上。

“温叔叔,我们在这里!”

听到声音的温景辰眼神瞬间变得柔和,扭头看了过来,并且脚步也跟着拐了方向,朝着自家崽子坐的位置而去。

因为宋婉清他们进来的时候,四人座没有了,所以他们坐的是六人座,再加两个人也是能够加得下的。

温景辰很少把自己的私事往外说,因此,薛从霜即便是温景辰才刚刚发迹的时候,就机缘巧合,跟在温景辰手下做事了的老人,对温景辰家里的事,也只是一知半解。

她只知道一点,老板十分大方,唯一值得诟病的地方,就是男女关系这一块。

但老板也就是换女朋友的速度快了一些,其他方面也没什么大瑕疵,最重要的是,老板他大方啊。

薛从霜觉得,只要她自己足够清醒,不要被老板的表象迷惑,生出恋爱脑,跟着老板绝对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至少,老板不会对她动手动脚,也不会和她玩语言暧昧,试图把她发展成情人那一套。

而是从来都是公事公办,只要她有能力,那她就能够得到重用,这份重用还不会因为她的性别而带上任何有色眼光。

薛从霜一直都觉得,如果她是千里马,老板就是她的伯乐。

所以,她拿出了自己全部能力,并且付出全部忠诚,当然,她的收获也不少。

她以为自己会一直跟着老板,然而,她好像想太多了。

谁能想到啊,她从来不和老板关系亲密,也不会表现出关系亲密的样子,从来都是公事公办,职业套装从来都是裤装,都往中性打扮,结果竟然还是让老板的红颜知己,认成了情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