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送水工(2/2)

傅悉祖上更早时候做漆器,后代改做马靴,或许与漆器原料短缺、木材不足有关。那时马匹增多,皮革生意兴隆,便改做了鞋匠,进而接触到领主——领主手下的骑兵′养护马靴而走进城堡,成了管家。他们有丰富的市民经验,领主放心把城堡里部分购物权交这类管家打理,还让他们负责养护马靴。

到了傅悉这一辈,他大约不想后代再做管家了。傅悉毕业于理工大学,期间辅修哲学,专业是酒店营运,这与他祖传的管家职业高度契合。他的特长是会伺候人,性子温柔,在职业道路上算是稀缺资源。因此,前主人离世不到一个月,经人介绍,他便到特罗斯手下打理庄园。特罗斯也信奉基督教,两人宗教相同,相处相对容易,主仆间少有不愉快。

周末晚上,特罗斯心绪不宁,让傅悉帮他翻开厚重的羊皮纸圣经,点上蜡烛。烛光里,祈祷室肃穆庄严。特罗斯因身份问题烦恼——他家族的人是黑眼睛,母亲却是深碧色眼眸,贵族们不认他们母子三人有贵族血统。他的父亲,那位年轻贵族,寿命很短。除了没经历过戎马倥偬、贵族间的风流韵事,他也未能免俗。年轻时,他曾是个修道士。

那个年代,基督教的贵族们穿着可能简朴些教服,没有华丽服饰。却用着奢华的金银酒具,倒上美酒佳酿教士们也常喝得酩酊大醉常有的事。那时的人们对自己的苦难困惑不已,他们没文化。只有教士认字,所以人们只能去教堂问神父他们。可年轻的神父,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天堂在何处,如是他便愈发沉溺酒中。

特罗斯的父亲最终还是死了。家产全归了教会,因为立遗嘱时的神父正是教会主持,也算遂了他生前的愿望。他甘愿献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三座庄园,十英苗士地,上面载有油橄榄。却没给妻儿留下生路,他的妻子败诉,运走,去投贲外戚,死如去见外祖母路上。在这样的背景下,特罗斯年幼的妹妹饿死了,母亲次月也投了河。

他异常聪明,没有回头去跟贵族们算账,转而奔向家族的藏宝地。他杀了守宝的狼——那狼本是猎人喂养的,夺了家族徽章,成了代理人,全族都供他调遣。

傅悉的到来,给特罗斯添了个得力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