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制度之剑与进京鸣冤(2/2)

“只要参与官职竞争的官员满足这些硬指标,吏部在提名相应级别官职候选人时,必须将其姓名列入初步名单,报送内阁及陛下。”

“那‘合理反对’呢?”明璃思考着,“总不能一点反对的余地都不留。”

“当然要留,但必须规范。”沈清韵继续写道,“合理反对的理由必须具体、有据可查,例如:涉嫌贪腐正在调查(需有督察院或刑部立案文书);近期有重大失职行为并造成损失(需有明确记录和定论);健康原因确实无法胜任(需有太医院出具的证明);其他经内阁审议认为确属不宜提拔的重大事由。”

“而且,任何反对理由都必须记录在案,说明缘由,反对者需署名负责。若提名最终被否决,这些记录将存档备查,防止恶意打压。”

明璃仔细推敲着每一条:“如此一来,提拔与否,就不再是吏部尚书一人说了算,而是基于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即便最终仍有争议,也可由内阁甚至父皇来裁定‘反对理由’是否成立,皇权的最终裁决地位反而加强了。”

“至于可能遇到的‘女子干政’攻击,”沈清韵语气坚定,“我们必须坚决将性别问题与能力问题剥离。强调制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一视同仁。如果苏月符合,是她自身努力和政绩的结果;如果未来有男性官员符合,同样适用。况且,我仔细查阅过,《大夏律·职官志》中,并未对女官的职位高低有明文限制,目前的所谓‘天花板’,完全是偏见和约定俗成造成的。我们要做的,正是用制度和事实去打破这种不合理的‘俗成’。”

“推行步骤呢?”明璃已然被说服,开始考虑实际操作。

沈清韵规划道:“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理论铺垫与舆论造势:通过亲近的御史或官员,在朝堂上提出‘选官之弊’,议论如何使‘野无遗贤’,营造改革氛围。 第二步,寻求关键盟友,组建倡议联盟:争取首辅裴烨(他未必喜欢女官,但可能乐于见吏部权力被制约)、督察院(监督百官本是其职责)、以及那些受姜文压制的官员的支持。 第三步,正式提出议案:由殿下您,以之前张启贤案及后续几个二皇子党官员落马暴露出的选官制度缺陷为由,上奏父皇,直言现有选拔机制易被权臣利用,请求建立更透明、更倚重实绩的‘资格准入’制度,作为现有选拔方式的补充和优化。”

“若姜文激烈反对,我们如何应对?”明璃设想最坏情况。

“我们可以示弱,也可以强调这只是‘补充’而非‘取代’。”沈清韵早已想好对策,“我们可以表示,此制度并非排斥其他候选方式,只是为那些有卓越实绩却可能因非能力因素被埋没的官员,提供一条不被忽视的保障通道。同时,如有争议,最终由内阁裁定,甚至陛下圣裁,确保公平。这样,既显示了我们的诚意,又将最终决定权巧妙地交还给了父皇,姜文若再反对,便是与陛下争权了。”

明璃听完,长舒一口气,眼中闪烁着兴奋与决然的光芒:“清韵,此计大善!虽比直接交易繁琐,却是一劳永逸、奠定根基之法。我们就按这个方向,尽快完善细节,草拟奏章。年关之前,必让父皇看到此策!”

两人相视一笑,继续埋首于案牍之中。窗外天色渐暗,书房内的烛火却愈发明亮,仿佛要驱散一切阴霾,照亮一条通往新秩序的道路。

而在通往洛阳的官道上,林修远与韩岱儿一行人,正护送着关乎林家声誉与反击阴谋的关键证据,悄然向北行进。一场关乎制度革新与阴谋揭露的双线斗争,即将在年关的东京洛阳,同时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