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白菊下的收据(1/2)
第五十七章 白菊下的收据
雨水顺着档案室的屋檐往下淌,在窗台上积成小小的水洼。林定军盯着卷宗封皮上的白菊,干枯的花瓣边缘卷曲,像老太太布满皱纹的手指。这是2009年“孙晓芳挪用公款案”的卷宗,蓝色封皮上的字迹已经褪色,“挪用”两个字被水洇过,晕成一片模糊的蓝,像滴未干的眼泪。
怀表在口袋里持续发热,从他翻开卷宗的那一刻起,表盘里就反复映出间孤儿院的院子——十几个孩子围着个穿碎花衫的女人,女人手里捧着束白菊,笑得眼角堆起皱纹。这是孙晓芳,卷宗里说她利用担任民政局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了三十万孤儿抚恤金,判了十年。可前世2019年她出狱后,林定军在民政局门口遇见过她,老太太手里攥着个布包,说:“钱一分没动,全给孩子们买了过冬的煤,收据在孤儿院的樟木箱里。”
当时他正忙着整理郑志远案的后续材料,只当是老人的呓语。直到昨天在档案室的角落发现个落满灰尘的樟木箱,锁孔形状与怀表链扣完全吻合——打开后,里面除了三十张购煤收据,还有本孤儿院的日记,首页贴着孙晓芳的照片,正是怀表表盘里那个捧白菊的女人。
“林检,技术科复原了孙晓芳的电脑硬盘。”小陈抱着台旧笔记本进来,键盘上的“退格键”磨损得最厉害,“里面有个加密文件夹,解密后是2009年的孤儿名单,每个孩子的名字后面都标着‘冬衣尺寸’‘药品过敏史’,最后一页写着‘煤款缺口三十万’。”
林定军翻到卷宗里的“赃款流向”记录,上面说孙晓芳将钱转入了“个人账户”,但银行流水显示,收款账户的开户人是“星光孤儿院”,备注栏写着“取暖费”。更诡异的是,卷宗里的“认罪书”签名,与孙晓芳在民政局的存档笔迹明显不同——前者的“芳”字最后一笔是捺,后者习惯用点,像颗小心的句号。
“查星光孤儿院2009年的冬季记录。”林定军指着日记里的购煤日期,“还有当年的民政局局长,张启明。”
前世他忽略了这个名字。直到看到孤儿院日记里的记载:“张局长来视察,说今年的抚恤金要‘统筹分配’,让我们先停了煤款。”下面画着个愤怒的表情,旁边写着“孙会计说她有办法”。而张启明的离职审计报告里,有笔三十万的“办公经费”去向不明,报销凭证是张模糊的餐饮发票,开票日期正是孙晓芳被举报的前一天。
孤儿院的老院长还记得孙晓芳,提起她就抹眼泪:“那年冬天特别冷,锅炉坏了,孩子们冻得晚上哭。孙会计背着包来,说‘煤马上到’,后来才知道她把自己的房子抵押了……”老人从樟木箱底摸出个铁皮盒,里面是三十张购煤收据,每张都盖着煤矿的红章,收款方写着“孙晓芳代付”,总金额正好三十万。
“她从没动过抚恤金。”老院长指着日记里的铅笔字,“这是她教孩子们写的,每个名字后面都画着小太阳,说‘困难像乌云,太阳一出来就散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