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庭审席上的玉米痕(1/2)

第二十九章 庭审席上的玉米痕

李军合作社的玉米刚进入采收期,县法院的传票就送到了村委会。赵磊的父亲赵建国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说李军的合作社“强占”了他家两亩地,要求赔偿三年租金共计六万元,还附带一份“土地流转协议”,签名处赫然是赵磊的名字,日期标注为两年前。

“这纯属胡说!”李军把传票拍在合作社的长条桌上,桌上还堆着刚打包好的玉米,金黄的颗粒蹭在传票边缘,留下淡淡的黄痕,“那两亩地是赵磊自愿加入合作社的,当时他说‘不用签协议,我信得过军哥’,怎么现在突然冒出来个协议?”

王秀英拿着那份协议反复看,手指在“赵磊”的签名上摩挲:“这字看着别扭,磊子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右手写字有点歪,这签名太周正了,不像是他写的。”

林定军接到李军的电话时,正在整理村支书贪腐案的庭审材料。案宗里的土地流转记录显示,赵建国名下的那两亩地,两年前确实办理过流转手续,但受让方是“县农资公司”,而非李军的合作社。

“带协议来检察院一趟。”林定军合上案宗,青铜爵放在桌角,阳光透过爵身的纹路,在“土地流转记录”几个字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重点查签名的笔迹和协议的用纸。”

技术科的鉴定结果很快出来:签名是模仿的,协议用纸是半年前才上市的新款打印纸,与标注的“两年前”明显矛盾。更关键的是,纸张边缘检测出微量的玉米淀粉——与李军合作社玉米的成分完全一致。

“这说明协议是近期伪造的,而且很可能是在合作社附近写的。”苏晓指着鉴定报告上的淀粉成分分析,“赵建国应该是趁赵磊在合作社帮忙时,偷偷拿了他的旧作业本模仿签名,不小心蹭到了玉米碎屑。”

林定军调出赵建国的银行流水,发现三个月前有一笔五万元的汇款,来自县农资公司副总的个人账户。而县农资公司,正是当年挪用扶贫款给赵磊盖养猪场的合作单位。

“这就串起来了。”林定军在白板上画出关系线,“村支书倒台后,农资公司副总的贪腐问题也被牵扯出来,赵建国怕自家养猪场的事败露,想通过诬告李军转移视线,顺便敲一笔钱填补窟窿。”

庭审当天,县法院的审判庭坐满了村民,后排的人手里还攥着刚从地里摘的玉米,带着新鲜的泥土气。赵建国坐在原告席上,穿着件不合身的西装,袖口沾着油渍,面对法官的询问,眼神总是瞟向旁听席的某个角落。

“法官同志,我有证据!”赵建国掏出那份协议,声音拔高了几度,“这是我儿子亲手签的,当时他不懂事,被李军哄骗了,现在我做父亲的,必须为他讨回公道!”

李军站在被告席上,工装口袋里露出半截玉米穗,那是他早上巡查地块时顺手掰的,用来证明土地的肥力——这两亩地在合作社的照料下,亩产比往年翻了一倍。“我没有哄骗赵磊,”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开一段录音,“这是今年春天赵磊说的话,他说‘爸要是不同意,我就把地捐给合作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