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奖状下的裂痕(1/2)

第五十六章 奖状下的裂痕

大年初七的清晨,检察院的走廊还飘着未散尽的鞭炮味。林定军站在“荣誉墙”前,指尖划过最角落的一块铜匾——“2010年度优秀办案组”,落款是市检察院,下面刻着七个名字,第三个正是“郑志远”。

怀表在口袋里微微发烫,表盘的反光映出铜匾边缘的细小划痕,像被人用指甲反复抠过。这是2010年的“模范法官郑志远枉法案”,前世他作为新入职的书记员,参与了案件的复核工作,看着郑志远因“收受被告贿赂,枉法裁判”被撤销职务,吊销法官证。当时全院都在说“没想到老郑是这种人”,只有林定军记得,郑志远在听证会上,目光死死盯着这块铜匾,说:“那案子的卷宗有问题,你们去查奖状后面的东西。”

2023年郑志远病逝前,林定军去医院看过他。老人躺在病床上,手里攥着张泛黄的奖状——正是2010年“优秀办案组”的个人奖状,背面用图钉别着半张纸条,上面写着“张勇案 补充证据 档案室15号柜”。当时林定军只当是老人糊涂了,直到昨天整理旧物,在荣誉墙的背板后摸到个硬物——是个生锈的铁盒,里面装着本郑志远的工作日记,第一页就写着:“如果我出事,一定是因为张勇的案子。”

“把张勇案的卷宗调出来。”林定军对着对讲机说,指尖在铜匾上的“郑志远”名字上摩挲。这起案子他有印象:张勇涉嫌故意伤人,受害者是当地的建材商,郑志远一审判张勇有期徒刑三年,后来“查明”他收了张勇家属五万元,改判缓刑,因此被认定为枉法。可日记里写着:“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有假,肋骨骨折是旧伤,新伤仅为皮外伤。”

小陈抱着卷宗进来时,怀里还揣着个红本本——正是郑志远的那张奖状。“技术科在奖状后面发现了个夹层,藏着这个。”她抽出张x光片,边缘已经泛黄,上面的肋骨骨折线模糊,明显是陈旧性损伤,“比对了卷宗里的鉴定报告,这张才是原始片,卷宗里的是伪造的,骨折线清晰得像画上去的。”

林定军翻到庭审记录,受害者的证词写着“被张勇用钢管打断三根肋骨”,但郑志远的日记里画着个简易的现场图,标注着“钢管长度1.2米,现场空间仅0.8米,无法挥出足以断骨的力度”。更关键的是,卷宗里的“受贿证据”——一张五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付款方是张勇的表哥,收款方却不是郑志远,而是个叫“刘梅”的女人,职业是“司法鉴定中心助理”。

“刘梅是当年做伤情鉴定的法医助理。”小陈指着鉴定报告上的签名,“她的名字在复核栏里,笔迹和转账记录的收款人签名高度相似。”

怀表的表盘突然亮起,映出段模糊的监控画面:刘梅把一份鉴定报告塞进个男人手里,男人塞给她个信封,侧脸轮廓与当时的法院副院长赵刚高度吻合。林定军想起郑志远日记里的另一句话:“赵副院长让我‘照顾’建材商,说他是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

他们找到刘梅时,她已经从鉴定中心辞职,开了家小超市。看到那张x光片,她手里的扫码枪“啪”地掉在地上。“是赵院长让我做的假鉴定。”她的声音抖得像风中的树叶,“他说建材商能给法院拉赞助,让我把旧伤说成新伤,事成之后给我十万块……那五万元是预付款。”

刘梅说,郑志远当时就发现了鉴定报告的问题,把原始x光片藏了起来,还找到赵刚理论,两人在办公室大吵了一架。“后来就传出郑法官受贿的消息,我才知道赵院长是想灭口。”她从保险柜里拿出个录音笔,“这是郑法官让我藏的,他说万一自己出事,就让我交给可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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