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合同里的酒渍(1/2)

第五十八章 合同里的酒渍

惊蛰刚过,档案室的窗台上爬满了青苔。林定军盯着卷宗里那张皱巴巴的合同,纸面泛黄发脆,边缘沾着块深褐色的污渍——技术科的鉴定报告说,这是高度白酒的酒渍,距今已有十余年。

这是2008年“周大勇合同诈骗案”的核心证据。卷宗里说,农民工周大勇伪造工程合同,骗取建筑公司五十万保证金,判了十二年。前世林定军在整理陈年旧案时,见过周大勇的申诉信,字迹潦草却透着执拗:“合同是被灌醉后签的,我根本不识字,他们骗我是‘工资单’。”当时他只当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犯人胡乱辩解,直到昨天在合同背面发现几处指甲划痕,形状像是有人在挣扎时抠出来的,与怀表表盘里反复闪现的画面完全吻合——

2008年深秋的酒局,周大勇被三个穿西装的男人按在桌前,头被摁进酒碗里,另一只手被强行按在合同上。他的工装袖口沾着水泥,在合同边缘擦出道灰白的印子,与卷宗里的合同污渍完全一致。

“把2008年‘东方家园’项目的招标记录调出来。”林定军对着对讲机说,指尖在合同的甲方签名处摩挲。签名是“周大勇”三个字,笔画歪歪扭扭,最后一笔拖得很长,像道哭痕。而怀表的表盘里,一个戴金边眼镜的男人正拿着周大勇的手,在合同上“描红”,男人胸前的工牌写着“东方家园项目部 经理 赵鹏”。

小陈抱着档案盒进来时,怀里还揣着个铁皮酒壶——是从周大勇家搜出的证物,壶底刻着“大勇”两个字,内壁残留的酒液成分与合同上的酒渍完全一致。“技术科在酒壶的夹层里发现了这个。”她抽出张揉皱的纸条,是张领款单,上面写着“周大勇 工资 3200元”,签名的笔迹与合同上的“周大勇”截然不同,“这才是他本人的签名,一笔一划的,像刚学写字。”

林定军翻到卷宗里的“周大勇供述”,记录写着“被告人承认识字,能看懂合同条款”,但附的文化程度证明显示,周大勇小学二年级辍学,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完整。更诡异的是,所谓的“诈骗所得”五十万,根本没进入周大勇的账户,而是直接转入了赵鹏的私人账户,备注是“工程介绍费”。

“查赵鹏的银行流水和通话记录。”林定军指着合同上的工程地址,“‘东方家园’项目的实际承建商是宏业建筑公司,老板是赵鹏的表哥。”

怀表的表盘突然亮起,映出段模糊的录音:“……找个农民工顶罪,合同让他签,钱我们分……他不识字,最好糊弄……”声音经过处理,却能辨认出是赵鹏的嗓音。林定军想起周大勇申诉信里的话:“他们说只要签了字,就给我儿子治病的钱,我没忍住……”

周大勇的儿子当年患白血病,住院押金正好五十万。卷宗里的“证人证言”说周大勇“拿着保证金去赌博”,但医院的缴费记录显示,案发前三天,周大勇的儿子账户里确实收到过五十万,汇款人是“宏业建筑公司”,附言写着“爱心捐款”——这正是那笔所谓的“诈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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