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大明三司(2/2)

老朱已经是历史上最严酷的刑罚了,但有用吗?

或许有一些,但不多。

该贪的时候,不还是一群一群的贪官出现么。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何反贪,或者说如何行之有效的将视角与手,触及到帝国的全境,才是当务之急。

锦衣卫和税务部队,算是一个开端。

但仅仅依靠这两个部门,还是不够的。

“监察院还是要起到作用,言官的存在,综合起来是利大于弊的,只是这言官的规矩,也得改改了。”

朱标放下手中的一份奏折。

这是一份弹劾的奏折。

监察院往上面递折子,是不需要经过内阁的。

因为言官的特殊性,所以为了防止被中途截留,任何监察院的折子都由内廷渠道直接上表到皇帝面前。

“怎么改?”

一说起言官,老朱也来了几分兴致。

说实话,老朱也觉得,他对待言官,有些太宽容了。

按照以前的规矩,言官是可以风闻奏事的。

换句话说,这东西,可太看人品了。

不然就是诬告满天飞。

偏偏老朱也很头疼,如何查证这种事情,费时费力。

被冤枉的官员,事后也没有任何补偿,但是名声却臭了。

言官的作用,对皇帝而言,是必要的存在。

这是一把皇帝用来针对百官的软刀子。

可强势皇帝可以掌控监察院,但要是遇到了没能力的皇帝咋办?

凉拌呗。

朱标对言官这种存在,一开始也是认为很有必要。

但随着处理政务的增多,每每看到那些‘言之凿凿’的弹劾奏折,朱标也觉得头大。

风闻奏事,必须要改。

可问题是,若言官们没有了这个风闻奏事的权力,他们的嘴巴就闭上了啊。

是的,监察院的言官,压根就没有调查权啊。

“我看,是时候改一下司法架构了。”

朱标放下了毛笔,然后用手揉了一下眉心。

司法体系,这东西对于封建王朝来说,是稳定一切的基石。

司法、军队、财政。

这三样东西,掌握在皇权手中,皇帝才放心。

“怎么改?”

老朱拿来了一张纸,然后自己执笔,很快就将大明如今的司法体系给罗列了出来。

刑部、大理寺、监察院以及锦衣卫。

这是大明的四个与司法有关的部门。

刑部,六部之一,司职律法政令以及审核刑名的地方。

大理寺,专权审判罪名。

监察院,或者都察院,是监察机构,负责风闻奏事,监察百官。

最后一个锦衣卫,那职权上下限是最大的。

总的来说,这样一个体系,其实真不算差了。

但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多权机构并立的情况下,职权重叠过多。

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职权不明,责任亦不明。

推卸责任之事简直是家常便饭。

为什么凡重大案件,必须要有刑部、大理寺一起出面?

还不是因为,谁都不想担责,谁也不敢担责呗。

堂堂六部的刑部,说实话现在简直就是一个半退休机构场所了。

完全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六部之中,甚至还要在礼部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