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汉文帝的“鬼头铡”:最犟廷尉张释之如何搅动长安?(2/2)
果然,一切都按照张释之所策划的剧本演绎。
薄太后也得知此事,刘恒不得不为此向太后免冠赔礼,承认自己教子不严的过错,限制这俩宝贝儿子进宫。
薄太后果然派专使传诏赦免太子和梁王,二人才得以进入殿门,并给予俩孙子“严厉的批评教育”。
张释之这事办得太漂亮了,刘恒急不可待地将其进一步提拔为中大夫过渡一段时间,然后进一步将其提拔为中郎将,如此一来,张释之和袁盎就成了刘恒身边的哼哈二将,叠加此前已经被刘恒所器重的贾谊,少壮派的实力由此大增。
在此基础上,刘恒加快了培育少壮派的节奏和力度,不久之后进一步将张释之提拔为廷尉,至此,张释之终于挤进了刘恒班子的核心成员,位居三公之一(原本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灌婴病逝后,刘恒将太尉和丞相合二为一,于是新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廷尉)。
张释之在廷尉岗位上也没让刘恒失望,《资治通鉴.卷十四》中记载了两则趣事,不仅彰显了张释之秉公执法的政治智慧,而且还突出了刘恒的纳谏之智。
一次,汉文帝刘恒出行过程中,有汉民突然从桥下窜出惊驾。刘恒下令追捕,并交付廷尉治罪。
张释之接到案件调查经过之后,向刘恒奏报处置意见:“此人违反了清道戒严的规定,应当罚金。”
刘恒瞪大了双眼盯着张释之:“此人直接惊了朕的马,虽然坐骑脾性温和未能造成伤害,但是如果是一匹烈马呢?你竟然只是罚钱了事?!!”
张释之不慌不忙地解释:“依据现行汉律就是这样定罪的,我们想要取信于民就要遵从汉律!如果在他惊驾的那一刻,皇上命人将其当场斩杀,那也合情合理。但是您将案件交给廷尉,那就应该依据汉律判处!请陛下深思。”
刘恒沉思了半晌,支持了张释之的判决。
刘恒敏锐地意识到一点,自己当初将当事人交给廷尉,这是将君权转换成了汉律,现在如果责成廷尉杀人,那是用君权打压廷尉,张释之这把刀需要保护,而非打压。
不久之后,长安城中又发生了一件怪事。
有人偷盗高祖庙中神位前的玉环而被捕,刘恒非常生气,令廷尉治罪。
张释之奏报判案意见:按照“偷盗宗庙服御器物”的条律,案犯应当在街市公开斩首。
刘恒相当不满!
“此人大逆不道,竟敢盗先帝器物!我将他交给廷尉审判,是想将他诛灭全族;而你却依法判他死罪,这是违背朕恭奉宗庙的本意的。”
张释之见皇帝震怒,不慌不忙地摘帽顿首谢罪:“依法这样判,满够了。今天此人以偷盗宗庙器物之罪被灭族,若万一有愚昧无知之辈,从高祖的长陵上取了一捧土,陛下将怎样给他加以更重的惩罚呢?”
刘恒再一次选择支持了张释之,甚至为此还替张释之向薄太后费尽口舌解释说明。
也许刘恒真有纳谏精神,真想要局部牺牲君权依法治世,但是更为重要的影响因素绝非如此:刘恒迫切需要少壮派尽快成长,制衡功臣集团,这才是刘恒一次次纳谏的幕后动机。
张释之虽然很“轴”很“犟”,但却很有分寸,懂得与刘恒配合唱大戏。他的“轴”和 “犟”绝非鲁莽之举,这一点非常重要。
他的“轴”和“犟”始终围绕着一项基本原则:必须对皇上负责,绝非简单的恪尽职守或“扞卫汉律”。
看懂这一点,我们也就很自然地读懂了张释之与刘恒之间所有的“冲突”与默契。
尤其是在处理太子和梁王公门越礼之案,简直就是一场精彩的政治秀。
张释之和刘恒的默契表演,一方面树立了宫规礼法的绝对权威,帮文帝整顿了宫廷秩序,但是这仅仅只是次要的;更为重要的另外一面在于,它极大地震慑了宗室势力。太子(未来的皇帝)和梁王(重要的诸侯王)都被依法处置,这向所有人宣告:在皇权和汉律面前,没有特权阶级。
张释之悄无声息地将事情“捅到了薄太后处”,是非常微妙的借力之举。
张释之深知,只有搬出薄太后这位最终权威,才能确保此事完美收场,既执行了法度,又不让文帝陷入“严父”的尴尬,反而凸显了文帝的“教子无方”和“大公无私”。这展现了张释之与刘恒这一组搭档高超的政治智慧。
汉文帝的“纳谏”之智并不体现在他多么谦虚这方面,而在于其背后的、更现实的政治考量。他一次次地支持张释之,是在向整个汉帝国官吏体系以及功臣集团传递一则强烈的政治信号:朕支持并信任我亲手提拔的少壮派,汉律的权威至高无上,而解释和执行法律的,是我的人。
汉文帝刘恒其实是打着汉律的旗帜,行“巩固皇权”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