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狗仔跟拍一月,只拍到他吃外卖(1/2)

赵磊的行动效率很高。

第二天一早,十几个营销号同时发文,标题一个比一个惊悚:

《深扒“完美偶像”林歌:人设还是真性情?》

《娱乐圈最后一个圣人?细数林歌那些“巧合”的好事》

《警惕偶像造神运动:林歌的“无黑料”是否太过完美?》

文章写得很有技巧,没有直接说林歌不好,而是不断质疑“一个人怎么可能这么完美”,暗示这一切都是精心策划的人设。

霍姐的电话在早上七点就打来了:

“看到热搜了吗?”

林歌刚睡醒,声音还带着鼻音:

“没看,怎么了?”

“星耀开始带节奏了。”

霍姐语气严肃,

“他们不敢直接黑你,就质疑你的真实性。这招更毒。”

林歌坐起身,揉了揉眼睛:

“质疑就质疑呗。我又不是人民币,还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问题是这会影响你的商业价值!”

霍姐急了,

“已经有品牌方来问,担心你的人设崩塌风险。”

“那就解约。”林歌说得轻描淡写,“反正我也不想接那么多代言。”

霍姐在电话那头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平复情绪:“林歌,这不是开玩笑的。赵磊这次是铁了心要搞你。”

“我知道。”

林歌下床,拉开窗帘。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

楼下,那几个狗仔还在,只是换了人——看来是轮班了。

“霍姐,”

林歌看着楼下那些身影,忽然笑了,

“你说,他们这么辛苦跟拍我,要是拍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会不会很失望?”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

林歌转身走进卫生间,

“既然他们这么想拍,就让他们拍个够。”

从那天起,林歌的生活进入了一种奇特的透明状态。

他知道有人在拍,但他不在乎。

早上八点,他准时起床——不是自律,是因为被阳光晒醒了。

穿着睡衣拖鞋下楼取快递,是网购的新鱼饵。对

着快递单研究了半天,才找到签收的地方。

狗仔们躲在车里,长焦镜头对准他的一举一动。

“拍到了吗?”

新来的狗仔丙问。

狗仔丁调整着焦距:

“拍到了。但他这……这有什么好拍的?”

“赵总要的是生活细节!越琐碎越好!总能找到破绽!”

上午十点,林歌出门。

没开车,没叫司机,扫了辆共享单车,慢悠悠地骑去菜市场。

狗仔们开车跟在后面,差点跟丢——林歌骑得太悠闲了,还在红灯前停下来等,完全不顾后面堵了一串车。

菜市场里,林歌熟门熟路地逛着。

买了两斤小龙虾,跟摊主讨价还价半天,便宜了五毛钱。

买青菜时,特意挑有虫眼的——“这说明没打农药”。

买完菜,他在市场门口的早餐摊坐下,要了碗豆腐脑,两根油条。

吃的时候,隔壁桌的小孩哭闹,他顺手从口袋里掏出颗糖递过去——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随身带糖。

这一切都被镜头记录下来。

中午回家,林歌开始做饭。

厨房窗户没关,狗仔们用望远镜能看到他在里面的动作。

切菜手法生疏,差点切到手。

炒菜时油溅出来,吓得他往后跳。

最后端出来的成品……卖相实在不敢恭维。

但他吃得很香,一个人坐在餐桌前,边吃边看手机,时不时笑出声。

下午,他午睡。

真的就是睡觉,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睡了两个小时。

狗仔们在车里都快睡着了。

睡醒后,林歌开始整理渔具。

把鱼竿一根根擦干净,鱼线重新绕好,鱼钩检查一遍。

动作慢条斯理,像个退休老干部。

傍晚,他点了外卖。

麻辣香锅,加麻加辣。

外卖小哥送到时,他开门接过,还问了句:

“辛苦了,吃饭了吗?”

小哥愣了愣:

“还没,等会儿吃。”

林歌从袋子里拿出一个饭盒:

“这份我没动过,你拿去吃吧。我点多了。”

外卖小哥推辞不过,千恩万谢地走了。

狗仔丙在车里看着这一幕,忍不住说:

“他是不是发现我们在拍了,故意演给我们看?”

狗仔丁摇头:

“演一天可以,演一个月试试?我们从月初跟到现在,他每天都是这样。”

“那也太……”

“太什么?”

“太普通了。”

狗仔丙说,

“普通得不像个明星。”

是啊,太普通了。

普通得让人怀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

但林歌就是做到了。

晚上,林歌坐在阳台上看星星。

城市光污染严重,其实看不到几颗,但他看得很认真。

看累了,就回屋打游戏。

玩的还是那种很老的单机游戏,一关一关地过,死了就重来,不急不躁。

十一点,准时睡觉。

第二天,重复。

第三天,重复。

第四天,重复。

……

一个月过去了。

狗仔队换了好几拨人,相机内存卡存了上百个g,但拍到的内容千篇一律:

林歌起床。

林歌吃饭。

林歌买菜。

林歌做饭。

林歌睡觉。

林歌钓鱼——虽然十次有九次空军。

林歌吃外卖——而且经常分给外卖小哥。

林歌打游戏。

林歌看星星。

没有夜店,没有派对,没有绯闻,没有应酬。

甚至连朋友都很少见——除了偶尔和老方去钓鱼,和慕容雪吃个饭。

赵磊的办公室里,气氛凝重。

桌上摊着这一个月来的“成果”:上千张照片,几十个小时的视频。

但每一张,每一帧,都挑不出毛病。

不,不是挑不出毛病,是根本找不到他们想要的那种“毛病”。

“赵总,”

一个狗仔小心翼翼地说,

“我们真的尽力了。但他生活就这么……这么无聊。”

“无聊?”

赵磊抓起一把叠照片摔在桌上,

“一个顶流明星,生活这么无聊,这本身就不正常!”

“可是……”

“继续跟!”

赵磊红着眼睛,

“我不信他能装一辈子!”

“但经费……”

“加钱!”

赵磊几乎是在吼,

“我不管花多少钱,一定要挖出点东西来!”

狗仔们面面相觑,最终默默退出了办公室。

他们知道,赵磊已经魔怔了。

但更魔怔的是,林歌似乎完全不受影响。

该吃吃,该睡睡,该摆烂摆烂。

甚至,他还渐渐和几个常来的狗仔混熟了。

有一天下午,林歌钓鱼回来,经过狗仔们的车时,敲了敲车窗。

狗仔丙吓了一跳,赶紧把相机藏起来。

林歌却笑了笑,递过来两瓶冰镇可乐:

“天热,喝点凉的。”

狗仔丙愣愣地接过:

“谢、谢谢……”

“不用谢。”

林歌说,

“你们也挺辛苦的,大热天在这儿蹲着。”

说完他就走了,留下狗仔丙拿着可乐,不知所措。

同伴狗仔丁叹了口气:

“老丙,你说咱们这是在干什么?”

“工作啊。”

“工作?”

狗仔丁苦笑,

“跟拍一个好人,想把他变成坏人?这算哪门子工作?”

狗仔丙没说话,拧开可乐喝了一口。

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在这个闷热的下午,带来一丝难得的清醒。

那天晚上,狗仔丙给赵磊发了条消息:

“赵总,我不想跟了。”

赵磊的电话立刻打了过来:

“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想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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