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条约的“魅力”(1/2)

李英俊话音落下,并未给台下众人太多消化和反应的时间,他对身旁侍立的南宫婉儿微微颔首。

南宫婉儿上前一步,她今日穿着一身干练的月白宫装,容颜清丽,气质卓绝。她手中捧着一卷散发着淡淡灵光的玉简,声音清脆而冷静,如同珠落玉盘,开始逐条宣读《云川和平发展条约》的核心内容。

“《云川和平发展条约》核心条款如下:”

“第一条:云川城及其周边辖境,自此纳入‘天庭’庇护与管理范围。各方势力、家族、商会,需尊‘天庭’为唯一合法统治机构,尊神皇李英俊陛下为最高领袖。”

“第二条:为确保云川长治久安,各方须解散私兵武装。所有筑基期及以上修士,需至‘天庭斗部’登记备案,接受统一整编与调度。各势力可保留不超过二十人的护卫队,用于内部安保,但需报备人员及装备清单。”

“第三条:云川境内所有矿脉、灵田、药园、坊市、商会等核心资源与产业,其所有权收归‘天庭’所有。原经营者,可凭资质向‘天庭财政总司’申请经营权,依法纳税,并接受统一监管与调配。”

“第四条:建立‘云川贡献积分’体系。各方修士、势力,可通过完成‘天庭’发布的各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拓、探索、炼制、种植、护卫等),获取贡献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功法、丹药、法器、进入秘境修炼等机会。”

“第五条:设立‘云川纠纷仲裁所’,由神皇陛下亲自担任首席仲裁官,负责裁决云川境内一切修士间、势力间的重大纠纷与冲突。严禁私斗,违者严惩。”

“第六条:原各方势力首领、家族族长,可依据其原有势力规模及归附后贡献,经‘天庭’评议,授予相应长老、执事等荣誉衔或实职,享天庭俸禄。”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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