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为什么不能原谅鬼子(1)(2/2)
军事屠杀:日军凭借优势火力,对北伐军驻地、平民街区进行无差别射击,甚至动用坦克、重炮轰击。北伐军因未做好大规模作战准备,虽有抵抗但损失惨重,仅当天就有千余名中国士兵和民众遇害;
外交暴行:日军公然违背国际法,闯入国民政府驻济南交涉署,将交涉员蔡公时等 17 名外交人员捆绑殴打。蔡公时因怒斥日军暴行,被日军割去耳鼻、挖掉双眼,最终与其他外交人员一同被杀害,交涉署也被日军焚毁;
持续暴行:此后数日,日军在济南城内展开疯狂屠杀,焚烧房屋、抢劫财物,甚至对妇女实施暴行。据不完全统计,济南惨案中中国军民死亡人数超过 6000 人,受伤 2000 余人,财产损失达数千万元。
3. 国民政府的妥协与日军的进一步侵略
面对日军的血腥暴行,国民政府当时采取了 “妥协退让” 政策 —— 蒋介石一方面命令北伐军 “避免与日军冲突”,绕道济南继续北上;另一方面请求英美等国 “调停”,但西方列强出于自身利益,对日本暴行采取纵容态度。
日军则得寸进尺,于 5 月 11 日完全占领济南,随后在山东各地扩大军事控制,进一步巩固其在山东的殖民统治,直至 1929 年 3 月,在全国反日浪潮压力下,日本才被迫与国民政府签订《济案协定》,但协定中并未追究日军责任,反而要求中国 “保障日侨安全”,实质是对中国主权的再次践踏。
1933年(民国22年),日本关东军纠集伪满和内蒙古伪军发动了热河战役,兵锋直达河北最北端长城一线,这就是中国抗战史中所称的“长城抗战”。虽然中国军队大多数参战部队奋勇抵抗,但终因实力不济被日军突破长城各口。
5月31日,中日双方签订《塘沽协定》。协议规定中国军队撤至长城线以南、平津以北地区,冀东地区22个县成为没有中国军队防守的“非武装区”。协议还使得伪满洲国的南部“国境”直抵河北北部,大量国土沦入敌手。
1935年(民国24年),为从政治、经济上将华北地区从中国分离出去,日本驻华特务机构、关东军、天津驻屯军多次召开会议策划具体实施方案。随后数月,日方在河北、天津多地策划事端,引发局势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