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法槌、声波与一场“正当防卫”的量子重构(1/2)
韩迩梦法官,或者说韩迩梦少将——取决于是在最高法院那间朴素到近乎简陋的办公室,还是在特勤九处地下三层那布满屏幕的数据中心——正式履职的第一个月,就在司法系统内部投下了一颗不大不小的“认知震撼弹”。他处理的案件数量不多,但每一件都堪称“硬骨头”:涉及跨国洗钱、利用暗网技术组织贩毒、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操纵金融市场、乃至窃取国家机密的高科技犯罪。这些案件证据链往往盘根错节、隐匿极深,常规侦查手段举步维艰。但到了韩迩梦手中,那些看似无解的加密数据、消失的资金流水、伪装的身份信息,就像被施了魔法——或者说,被一台人形超级计算机的思维扫过——纷纷显露出原形。他出具的审查报告、证据分析图谱和法律意见书,逻辑之严密、证据之确凿、指向之清晰,让最资深的老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叹为观止,甚至私下嘀咕“这哥们儿是不是能通灵”。
但韩迩梦本人,对此毫无感觉。他准时上班,高效“处理”案件,用精确到秒的时间规划完成每一项任务,然后在非工作时间“准时离线”,回到九处为他安排的、同样简洁到没有任何个人物品的宿舍,进行“必要的生理与心理机能维护”——即睡觉和进食。他不再去老王拉面店的旧址,不再关注清河三网格的邻里群聊,甚至对雷栋偶尔带来的、关于街坊们如何念叨“小韩大师”的近况,也只是平静地点头表示“信息已接收”,眼神里没有一丝波澜。那个曾经会因为一碗面汤的咸淡而给出“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优化建议”、会偷偷用次声波帮广场舞大妈调整音箱频率以免扰民的“小韩”,仿佛真的随着那次“格式化”,彻底消失了。留下的,是一台完美运转的、名为“韩迩梦法官\/少将”的司法与情报处理机器。
直到那份来自华东某省高级法院的请示复核案卷,被摆在他的案头。
案由: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情概要:被告人李建国,男,四十二岁,下岗工人,与妻子、十岁女儿住在老城区一栋旧楼顶层。案发深夜,三名有多次盗窃前科的男子张某、王某、赵某,经预谋,利用技术开锁手段潜入其家意图盗窃。惊醒的李建国持家中一把旧菜刀与之搏斗,过程中致张某当场死亡,王某重伤(后不治),赵某轻伤逃跑后次日被捕。一审法院认定李建国行为属防卫过当,判处无期徒刑。李建国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案卷经申诉程序,移送至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进行死刑复核程序外的特别审查。
案卷很厚,记录详细。现场勘查照片血迹斑斑,尸检报告冰冷客观,证人证言(主要是李建国妻子惊恐的叙述和女儿断续的哭诉)充满恐惧,被告人自己的供述翻来覆去只有“他们闯进来,要钱,要伤人,我没办法,我拼命了”。一审二审的判决书逻辑清晰:认可防卫性质,但认为“不法侵害虽已发生,但被告人持械反击,造成两死一伤严重后果,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
舆论早已沸反盈天。网络上一片“法律究竟保护好人还是坏人”、“难道要躺着等死才算正当防卫”的质疑与悲愤。法学界也争论不休,观点撕裂。案卷里还附了一沓来自各界人士的情况反映和联名信,字字泣血。
韩迩梦用三分钟看完了全部案卷文字材料,用一秒扫描了所有照片和视频证据,用零点五秒在脑海中构建了案发时的三维动态模型。然后,他沉默了整整十秒。
这十秒里,他的核心处理器以超频状态运行,比对了近十年全国类似入室盗窃转化抢劫案件中防卫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判决结果,分析了现场空间布局与人体运动轨迹的力学可能性,模拟了在不同光照、恐慌程度、攻击意图下的行为反应时间,甚至调取了三名死者生前的犯罪记录、心理评估(如果有)、以及案发前通讯记录、消费记录等一切可查数据,构建其行为模式与危险等级。
十秒后,他得出了初步结论:一审二审判决在法律适用逻辑上自洽,但基于的“事实前提”存在重大瑕疵,其关于“防卫限度”的判断,建立在“侵害强度可精确量化且被告人具备同等理性判断能力”这一不切实际的假设上。而舆论的沸腾与学界的争议,源于对“必要限度”这一法律概念在极端情境下如何界定的认知差异与价值冲突。
他将案卷推到一边,打开了内部系统,调取了案发前后该片区所有公共监控、民用安防设备可能拍到的画面(尽管多数因角度或夜间模糊无用),案发单元楼内其他住户的证言(多是听到响动、尖叫,具体不详),以及——他动用了少许“特殊权限”——三名死者手机在案发前后数小时内的基站信号定位数据、即使已被删除但可能存在于云端的碎片化信息、以及他们生前最后通话的语音记录(通过技术手段修复增强)。
海量信息涌入,无声奔流。他的目光落在其中几段模糊不清、但经过他的“听觉”增强与降噪处理后的音频碎片上。那是从死者张某手机云端备份的、未被彻底删除的、案发前与同伙的几句零星对话:
“……六楼那家,踩过点了,就一穷酸工人,晚上肯定睡死……”
“麻利点,拿了就走,敢嚷嚷就给他放点血,吓唬吓唬……”
“刀……刀带了吧?防个万一……”
“带了,妈的,上次那家老头劲儿还挺大……”
声音含糊,夹杂着街头噪音和呼吸声,但关键信息清晰可辨:预谋、踩点、携带刀具、有使用暴力威胁的意图。这与李建国供述中“他们亮刀子”吻合,但在一审二审中,因“刀具未在现场被缴获”(赵某逃跑时带走,后丢弃,未能找到),而未被法庭采信为认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的关键证据。
韩迩梦又调取了现场血迹喷溅形态的高清图谱,结合三维建模,进行动力学仿真还原。结果显示,在狭小客厅内,以李建国所处位置为原点,两名死者倒地的角度、距离、血迹形态,更符合李建国在极近距离、仓促间、面向不同方向来袭者时,挥刀做出的连续、短促、无明确目标的挥砍动作,而非有目的的追砍或虐杀。尤其是致命伤的角度和深度,计算显示行凶者(李建国)当时重心不稳,处于后退或侧闪状态,符合被攻击时被动反击的特征。
他还注意到一个细节:李建国女儿卧室门框上,有一处不明显的、新鲜的门轴挤压痕迹,经测量,与案发时门被从内用力顶住的状态相符。结合小女孩证言“爸爸把我推进房间,锁上门,喊‘无论听到什么都别出来’”,可以重构出李建国在事发瞬间,优先保护女儿、将其与危险隔离的行为逻辑。
所有这一切孤立看,或许都只是碎片。但经由韩迩梦那非人般的信息整合与逻辑重构能力,它们开始汇聚,编织,最终形成一幅与一审二审法庭认定有所出入的图景:这不是一个“持械过度反击”的冷静防卫者,而是一个在深夜熟睡中被闯入、面对至少三名携带凶器、明确表达暴力意图的入侵者时,在极度恐惧、黑暗、狭窄空间内,为保护身后幼女而陷入绝境的普通父亲,其所做出的、混乱的、本能的、以阻止侵害继续为目的的激烈反抗。其行为也许不“理性”,但完全符合“在遭受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并且,在那种极端情境下,很难要求一个普通人做出“恰到好处”、刚好制止侵害又不“过当”的反击。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框架,但案件事实的血肉,需要被充分、完整地看见。
韩迩梦合上案卷,电子眼睫下眸光平静无波。他没有愤怒,没有感慨,只有一种冰冷的确认。此案一审二审在法律适用上或许“正确”,但在事实认定层面存在“系统性的、基于信息不全和认知局限的偏差”。这种偏差,导致了一个为了保护家人而拼命的普通人,面临终身监禁。
他需要让法庭,以及关注此案的所有人,“看见”那些被遗漏的、但至关重要的“事实”。
三日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决定就此案召开听证会,不公开审理,但邀请部分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监察员旁听。韩迩梦法官是合议庭成员之一。
听证会当天,气氛凝重。李建国被带上法庭,身形佝偻,眼神呆滞,仿佛灵魂已被抽空。他的妻子坐在旁听席,紧紧搂着女儿,不住抹泪。受害人家属(张某、王某的家人)也来了,神情悲愤。双方律师唇枪舌剑,焦点依然集中在“防卫是否过当”上。公诉方坚持原有证据链,认为李建国完全有能力在制服一人后中止行为,却继续追击导致另一人死亡,属于明显过当。辩护律师则声嘶力竭,强调情境危急、侵害持续,李建国是正当防卫。
韩迩梦始终沉默,只是偶尔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眼神平淡地扫过众人。直到双方辩论陷入僵局,审判长将目光投向这位最年轻的、也是最神秘的合议庭成员,示意他发言。
韩迩梦抬起头,扶了扶并无度数的平光眼镜(用于遮挡他高速运算时瞳孔可能的异常反光),声音平稳无波,却清晰地传遍寂静的法庭:“审判长,合议庭各位成员,就本案事实部分,尤其是侵害的即时性、严重性及被告人所处情境的认知判断基础,我方有一些新的材料与初步分析,申请当庭展示,以供合议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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